第147章:公益教育(1/2)
老支书的托付,李默句句都听进心里面了,这是男人对男人的托付。也是他代表了全村人的托付。
关于老支书的嘱托,李默的心里面挺难受的。
这是真的穷怕了,不然的话怎么会有这样的嘱托呢?
改变观念,这并不是一朝一夕的能完成的,这需要一段时间,而暑假这段时间,李默是打算全身心地投入改变之中。
毕竟磨刀不误砍柴工。
开班搞教育,这不是说来就来的。
那个年代,没有个人来搞教育的,这种事情从大家的直观印象之中,就属于严重的不合规矩的。
教育还能私人办?这开什么玩笑?
很多人甚至对于私营教育有着巨大的恐惧感,认为这是道德败坏的根源。
所以大家的观念就是这样的。像一座大山,想要翻过去,结果发现这不是一座,而是一片山脉,你翻不完。
李默现在想要发展自己,那就必须要给保护好自己,所以这个办教育的名头,必须要想好。
在那个年代,自己做买卖最后·进监狱的不在少数,甚至后来李默生活年代里面的大佬们,都曾经蹲过班房。
那个年代对于私企的运营和发展,那是相当不友好的。
稍有不慎就会掉进坑里面。
虽然个人办教育听起来毛骨悚然,但就算是在这个年代里面,只要你把名头处理好了,那么也能安然无恙地。
比如说今天这个,那就必须是七星两个大队牵头,这就属于公益了。这个是没有人查的!
在后世,公益事业也少有人查,所以经常变成问题的重灾区。
李默现在首先要做好公益的牌子,然后由公家牵头,他主要是配合。
这样的话,不管是谁来查,他心里面都有底。
毕竟这件事不管是查账,还是查问题,都不会有什么把柄落在别人手里面的。
想过这些问题,李默发自真心的苦笑了一下。
这年代,做点儿事其实真的难,尤其是胆子得特别大!真的是步步惊心,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
李春梅的事情,在村子里面传开。
总之说什么都有,有的说张百善不是人的。
也有人说李春梅不勾引张百善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情况的。
反正什么观点都有,大家议论纷纷。
弄得李春梅都不敢出门,李默倒也没啥说的,让她直接对口调遣,调到了综合商店去工作,那边就没事儿了。
反正那个年代里面,电视电话等通讯手段实在是太差了,走路基本靠走,娱乐基本靠手,治安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
而且那个年代不是熟人,谁知道谁啊!
李默调走李春梅,李大队长是真的感激不尽。一直给李默道谢,但李默一再告诉他,这都是应该的,大家是一个村子的相互帮忙是应当应分的。
因为李春梅的事情,李大队长对于李默计划是更加的支持。
虽然这次教育是用李春梅作为典型,但是这件事如果坦然对待,首先能表现出他的觉悟高。而且还能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不小的好处。
而且这件事,不管你怎么遮掩都无法掩饰住的。
还不如大大方方地就说了这件事,张百善被带到县里面看到警察就吓得啥都招了。
警察打电话通知他们的时候说,张百善可能判不了死刑,但是至少要判一个无期徒刑。
这一点,李大队长倒是很满意,不出人命其实也挺好的,李春梅这件事本来她自己也有责任的。就像是李默说的一样,不知道自己保护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
她但凡要是多点儿文化水准,也就不会发生这件事,根据张百善的交代来说,但凡她要是喝止自己的话,这件事也不会发生。
李春梅根本就什么都不懂,事情发生了之后才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儿。
这就是那个年代的单纯,其实要不是自己身体有异样,她还真的以为孩子是蛋里面孵出来的。
再加上,还有她那个妹妹说,男人和女人睡觉才有孩子,她还觉得自己跟张百善没睡觉啊!
都没在床上,怎么会有孩子的呢?
这就是当年的无知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开玩笑,这事儿是真的改编。具体不点名,保护当事人。)
村子里面风言风语正盛,李默更加觉得这次找老师教学的事情,更不能马虎对待。
可问题是,到哪儿找老师呢?
老师可不是随便找的?
普法教育老师,至少要有一个懂法律专长的。而这种人普遍是大学生,或者是从事法律专业的人。
找法律工作者,且不说人家有没有时间,配合你教学进度,这就有些扯淡了。
这方面李默还真的只能找大学生来帮忙,而想到这里的第一个人选,李默就想到了林亮。
毕竟普法教育,主要是让村民们有法律观念,不需要太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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