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二章 人生一世莫道昨(第四更)(1/2)

彼剌喇几个人实在是不晓得该如何计算了,秦离和副手倒是都明白。

多简单点事情啊,东主举例过更复杂的情况。

东主说的是几百个公司相互参股,然后有什么大唐内的和大唐外的。

再包含什么应该交的税与研发成本的免税,别国的关税和成本支出的抵税。

东主弄出来的模型和规则还在那里放着呢,说谁要是能把这个弄明白,立即给予尚书级别。

自己研究过一下,后来放弃了,还是觉得训练和学习外语、绘制地图比较适合自己。

那个什么几百个各地区不同税收模式和相互之间的免税、低税的关税以及相关的政策,感觉不是人学的。

东主说这个要由账房来管,可天下真的有哪个账房能玩明白?

什么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

孙公司可以对另的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进行入股。

然后子公司又对其他的公司的一套公司入股,同时自己的孙公司被别的公司的各种公司入股,自己的子公司和母公被更多的……

秦离两个人看彼剌喇等人那种表情的时候,一点都不高兴。

他们会,因为这个简单。

同时他们也知道对方跟自己面对东主的时候一样,茫然。

据说毕构还想学,证明他有多厉害。

真担心他的身体,这是人学的知识?

“秦离兄弟,你说的这些,你们东主熟练?”彼剌喇可纠结了,什么跟什么呀?

“东主喜欢出一些律法和财务方面的题,挂在那里,都是成套的。

比如说你拐卖了一个孩子,十岁以下的孩子,这个时候你的罪就很大。

然后在路上的时候你遇到了其他几个被坏人追着杀害的孩子。

你过去把坏人全给打死了,在这个过程中呢,和你说好一起愿意把自己卖了的孩子跑了。

孩子跑了之后突然反应过来,不想配合你了,就求救。

孩子求救的人其实跟你刚才干掉的人是一伙儿的,那些人过来把你抓住送去官府。

问,官府对你应该怎么判?对那个孩子应该怎么判?对被孩子找来的你杀的杀戮孩子的同伙怎么判?”

这就是东主喜欢出的题,连着的,不是单独某一个案子。

你判的时候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功和罪要分开,然后还有口供。

比如说拐卖孩子的人说他没拐卖,他就是带孩子出来玩儿。

整个案子,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要多纠结就有多纠结。

当然,打死坏人这个情况不用纠结,不存在什么防卫过当的说法。

就跟小偷在偷东西的时候被打死一样,官府不可能判打人的防卫过当。

官府之会询问知情的百姓,各自的口供是否相差不大。

若都说那个是小偷,然后大家打他,打死了,那就打死了吧,没什么可说的。

官府能为了一个小偷的死,而把一大群百姓给关起来吗?

李易那个时候可以,大唐不行。

敢关百姓,知道百姓背后有多大的家族吗?

百姓被关,种不了田,要不要继续交租子?

参与打人的百姓家中有老母需要照顾,若你关的时候,老母死了,或者孩子饿死了,当地的邻居和家族去州府告你,你能不能承受得住?

这里面涉及到的问题太多了,从来不是你拿着大唐的律法说怎样就怎样。

别说是大唐,换成李易那个时候,一个人因为被压迫而杀人,法院判死刑,整个县好几万人联名去保,这人就绝对死不了。

没有一个法官还敢往死里判的,他会哆嗦。

比如李易那个时候的江西丰城,一群百姓把县政府都攻陷了,警察吊死,县官活埋。

最后是什么结果?取消农民负担了,敢抓谁?是要官逼民反吗?

李易就把这种‘为难’人的东西摆出来,告诉大家,遇到此类事情怎么办。

……

“出海以后啊,一定要注意别随意杀人,咱们是仁义之师。

别人的内部矛盾,咱们不要管,只要他们不主动进攻咱们,咱们就不杀人。

比如说一个地方,有两个相互敌对的部落。

咱们跟他们说清楚,就是换东西,接触的时候就告诉他们,别限制我跟谁换什么东西。”

李易在跟李隆基、李成器和其他一帮人说情况。

他知道人家土著不需要你当法官,你表明你自己中立就可以了。

可是白化病的人会中立?他们的中立是表演。

所以麦哲伦死了,之后李易那个时候还有教授也死了。

死的原因都是一样的,觉得自己牛逼,非要插手人家部落事情。

也就是说,白化病皮肤的人从古到今,一直没改这个东西,臭毛病,惯的,一旦给他们占了优势,他们就想着别人都听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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