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8章爵位初探,登坛拜授(1/3)

反腐这个问题,产生出来并非一日之寒,想要解决也不是一日之功,就像是牛皮癣一样,又或是如同小强一般,杀了一波,依旧还有一波,看见一个的时候,往往底下已经是一窝。

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而现在,斐潜只是刚刚开了一个头。

拿出大棒子来,自然也要掏出胡萝卜。

紧赶慢赶,在龙首原的拜将坛总算是建好了,可以如期举行仪式。

功勋爵位么,有谁不喜欢?

华夏从秦朝的时候,开始了走向中央集权,大一统的趋势,但是实际上,即便是以秦始皇那种无上的权威再加上磅礴的军势,依旧无法完全推翻春秋战国所存留下来的诸侯分权制度,即便是到了汉代,各地郡守在权柄方面上,依旧是宛如诸侯,中央政权的管控体系非常的粗放和滞后。

不过汉代有一点还算是不错的是,即便是当下朝堂所能控制的区域极度萎缩,各地郡县官吏即便是世袭,也在表面上遵从了汉代选官的制度,也就是由上一任长官或其群属推举出下一任长官,或是搞一个什么乡老推选等等,然后再向朝廷报备——虽然所谓报备就是搞个祭坛,焚烧表章了事,至于天子能不能从上天那边获取信息,就不管了。反正不是说为『天子』么,若是老天都准备不告诉你,还能怪谁?

即便是如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在汉代,世袭的只有爵位,并无世袭的郡县实权。

虽然很多时候只是名义上是如此,但是也算是一种进步了。

至于像是唐朝的所谓羁縻州,从某个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倒退,毕竟允许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这是在交通时效等等等问题之下,采取临时性的举措,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其长官也如果任其由部族头人世袭,完全放任,那么和割裂又有什么区别?

所以唐代之后,到了后来宋朝,明朝,形成了土司制度,使得从汉代就被纳入了华夏疆土的许多偏远地区,逐渐的走向了分裂割据转移,说起来当然也是武则天这个老娘们干的好事,内斗内行,对外么,只好一再妥协了事,后世的慈禧也是如此。

土司制度,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似乎是获取了短暂的和平,但从长远来看,实际上对于华夏统一,还有持续的领土扩张都形成了巨大的阻力。

斐潜认为,像华夏这样地形复杂,南北遥远,地域广阔的情况下,只有大一统才是最为正确的选择,否则很容易形成分裂,进而一发不可收拾,再也无力向外扩张。所以斐潜现在做的很多事情就是如此,越是偏远,越是需要将华夏文化渗透进去,推行教化,然后三代之后,自然就基本上归附了。

而要对各地郡县,以及偏远地区形成震慑力量,强大的中央军事实力,不可或缺。

要保持军队当中的荣耀体系,那么就要给军队将领,特别是其中优秀的统帅,授予可以世袭,但是代代递减的爵位实地作为奖励。相对应的,可以给文官系列的授予实地的管理权,但是不能给于其世袭的继承权。

简单来说,就是一条,非军功不封侯。

毕竟皇帝要给自己儿女分封王爷公主,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可以给待遇,不能给荣耀,也不能给实权。也就是说,有实土的管理权还可以世袭的,只有军功的爵位,并且代代递减,这样才基本上可以说不会出现沙场卖命搏杀九死一生,竟然还不如在皇帝面前谄媚获得的好处大,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后者,以至于国家的尚武精神越来越差,越来越少。

如此,在高等爵位上,就形成了同姓王和异姓侯两条线,王是王,侯是侯。虽然两条线都可以获取封地,但是王为虚封,就是多领一份钱粮俸禄,而侯为实封,并且尽可能都册封在新开拓的疆土之上。

所谓王爵,只有一个等级,就是以某某为称号的王爷,或者公主,或封郡,或封县,封地大小也就代表着『王』的大小,按照汉代惯例,王是不掌握实权的,实际地方政务由其国相掌握,有开庙祭祀的权柄,然无实际的军政权力。若是异域外邦的王族,投降之后,也并入这个体系当中。如匈奴、乌桓、鲜卑乃至羌、氐各部酋长等等,或者直接用汉家的王称号,或者依旧用其旧有称号,比如单于等,身份与同姓王基本相同。国相由中央朝堂指派人员担任,有任期,有考核。

侯爵体系,则是采用春秋战国时期的公、侯、伯、子、男,再加上列侯和关内侯,一共为七个等级,当然,根据封地的大小,即便是同等级的侯爵,也分高下。侯为名爵重器,例有军功才得封赏,封地由侯爵自行掌控管理。就理论上而言,哪怕贵为宰相,若无军功,也是无可生而封侯的——死后追封倒有一定可能性,而这种追封,就是个名头而已,并不能像是军功侯爵一样获得实际的封地。

因此整体而言,不管是从实际利益,还是个人荣耀,自然是侯爵最高,如此一来,一方面军功以新开拓出来的实地分封,有助于借武将名望,对于新拓之地进行持续的镇压和稳定,另外一方面在推恩之下的递减作用,也使得这些土地可以渐渐的并入汉家领土之中,属于一举数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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