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4章汉儒之法(2/3)

么说,他也只能这么说。否则立刻就会被韦端指使着去『鉴别』被挟裹者还是叛乱者,累死累活不说,还容易出事情……

因此种劼就是表示,老子不管,若是韦端胆敢甩锅,让他来办,那就是有一个算一个,全数按照叛乱论处,诛杀九族!

至于会不会因此沾染恶名……

恶名也是名,不是么?总比现在默默无名要更好。

因此现在热锅就依旧还是在韦端手里,烫得他难受无比。

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但是人有。

在这一次的叛乱之中,不仅有一般的百姓,也是涉及到了士族子弟。而这些士族子弟最终的命运,就很大程度上会受到韦端当下参议出来的律令所影响。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明显不可能的了,但是如果说将受打击面变小一些,重点是确保自己不受到其牵连,便是韦端当下最为重要的事情。

经此一事,关中士族必然元气大伤,而韦端自己却要亲自操刀割肉离场,心中痛苦,脸上却依旧要保持笑容……

『如今职事杂多,不宜耽搁,当速定章程,上报骠骑定夺……天有好生之德,地有厚泽之意,如今事至于此,为乱者,固然罪无可赦,亦需矜恤老幼妇孺……』韦端环视一周,『诸位以为如何?』

既然韦端自己提出来要鉴别善恶,那么自然就需要划出一条底线。

韦端第一条划线,就是照顾『老幼妇孺』。

众人不由得拿眼去瞄种劼。

种劼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也没有说话。

因为种劼知道,这个『老幼妇孺』只是一个引子而已,根本不是重点。

什么?妇女竟然不是重点?

妇女怎么能不是重点?

后世的女拳师,听闻了半句话,多半立刻又会舞动起拳法来,表示这是一种歧视,妇女就是要和男子一样,否则就不公平!这……这是要杀头啊?啊,那没事了……不歧视,不算是歧视……

韦端停顿了一下,也瞄了一眼种劼,见众人都对于第一条没有什么意见,才开口说第二条,『民或浅于学识,然亦知仁孝,故而亲亲得相首匿……』

『不可!』种劼出言道。

韦端微微皱眉,但是立刻笑道:『种君有何高见?』

『不敢言高见……』种劼冷笑了两声,说道,『亲亲得相首匿,原以嘉善也,奈何心怀叵测之辈,以此为恶!隐匿凶徒,败坏律法,横生祸事,藐视朝纲!如此之法,于此非常之时,岂能延用之?』

便如后世各种拳师,起初原本都是善意,偏偏被恶人所用,打起拳来,虎虎生风六亲不认。抓着人打拳的,抓着男女打拳的,还有抓着猫狗打拳的,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韦端笑容渐冷,『种君之意,便废此律不成?』

种劼拱手说道:『不至言废,乃十恶之罪,不在其中!』

『十恶?』韦端不由得喃喃重复了一声。

『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登堂宣判的,并不是只有后世的色目人才干的事情。

儒家子弟当官,一手拿着经文,一手拿着节仗,经文怎么解释他说了算,如何判决也是他说了算,起初还能维持本心,但是大多数人都难敌贪欲,最终越混越不成样子。

最开始提出以儒家代替法家的律法的,便是董仲舒。

当然在最开始的时候,董仲舒也用儒家经典,解决了一些疑难案件。

比如说某个人的小孩因为见到了其父亲受到他人殴打,便拿了木棍去解救其父,但是在搏斗过程中失手打中了他自己的父亲,把他自己的父亲给打死了……

若是按照原本的约法三章,杀人者死。

然后这个人又是打死自己的父亲,弑父当死。

然后就闹到了董仲舒之处,董仲舒根据《春秋》,尤其是《春秋左传》之中的事例,表示此人原本不是要杀其父,而是失手,故不当死。

这种案例或许在后世很好理解,但是在汉代当时确有跨时代的意义,以春秋决狱便成了儒家法的开端。就像是大多数法律规则刚开始的都是要向善的,可是有心人会越来越多一样,一开始董仲舒或许本意是在春秋之中寻找律法的公平,但是后来却被一些儒家子弟利用起来成为自己贪欲的保护伞。

种劼沉默了片刻,最终咬着牙说道:『亦按十恶而论!十恶之辈,不得有请!』

韦端瞪圆了眼,沉声说道:『种君……此事甚大……』

如果说之前『亲亲』之律,只是牵扯到了伦理道义,而现在『先请』之法,就是直面了原本的士族特权。

士族名士,可以用自己的名声,财富,甚至是官职来减免罪责,这已经是大汉百年来的惯例了,虽然说『十恶』之罪不得减免也有一定的道理,可是谁能知道在将来会不会变成了『二十恶』,然后『三十恶』……

当下口子一开,谁知道将来什么时候,士族子弟的这些特权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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