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3章高台之下(2/3)

俭,不德处其厚,不情胜其欲,则必尤木无本,如水无源,虽有善始,然无善终!』

『严刑振之威怒,怀仁以济后人。怨不在多寡,可畏惟民,舟不在风浪,所宜深慎。奔车朽索,其可忽乎?』

『刑不上大夫,乃大夫以礼为矩也,岂可以无刑之论,上欺君王,下瞒百姓?大夫者,见可欲,当足以自戒,将有作,当止以安人,惧满溢,当海以纳川,忧懈怠,当始以敬终,绝谗邪,当身以黜恶,非言未得刑而自喜,当行尊礼而自省!』

『刑人不立朝,乃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如此方可为百姓之长,社稷之辅,天下之礼也!』

『……』

庞统还在继续。

斐潜则是已经将心思从诏令上抽离了出来,看向了在周边的这些人。

距离,往往带来的是『对立』,而尊重,则是可以带来『凝聚』。

面对同样一件事情,选择『对立』还是选择『凝聚』,往往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就比如当年大汉面对西羌叛乱的威胁,王朝的皇帝急得寝食不安,而朝堂之内的这些『士大夫』们,却觉得这是一个逼迫皇帝让步的好机会。

西羌叛乱啊,侵占的不是大汉领土么?受害的不是大汉百姓么?皇帝难道不是大汉的皇帝,士族难道不是大汉的士族了?当国家整体受到了侵害,面临着威胁的时候,难道不应该合力向外?

即便是下里巴人都清楚的道理,父子兄弟之间打架斗殴了,甚至打得鸡飞狗跳头破血流,但是外敌来袭的时候,不应该先放下内部矛盾,去面对外部的威胁么?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哦,只是『匹夫』的责任是吧?

『士大夫』就没责任了?

当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中上的管理层,在国家面临威胁,在民族危亡的关头,内部竟还要闹得生死对立,又究竟是对谁有利呢?还想着怎么作秀,怎么给自己捞点政治资本更上层楼?

卧冰求鲤的孝廉,相鼠有皮的官吏!

更可怕的是,这种事情,这样的例子,竟然被记载下来了,当成了可以接受的政治手段,成为了后世这些『士大夫』的优良传统!

随后『党锢之祸』,为了清名而清名,为了对抗而对抗。皇帝做的一切都是错的,士族放个屁都是香的,即便是现在不香,后味也会香起来!

这就是失去了『礼』所导致的『情绪化对抗』的行为。

就像是后世的杠精,不管事实究竟真相怎么样,只是唯自我而论对错,对方说对的,一定要说错,对方说错的,必定要找出对的来。

然而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又是完美无缺的呢?这就是为什么说在民族危亡面前,任何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将自己个人的,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满,上升为情绪化的对抗,从而造成上下猜忌,社会离心,从而影响民族大计的原因。

世间人有的天生胆小,有的脾气暴躁,有的爱慕好色,有的嫉妒心重,形形色色什么都可能有,但是就是这样不完美的人,构建出了整个的社会,支撑起了整个的国家,但是要让这些不完美的人形成一个共同体,就必须要有最为基础的框架,也就是『刑』,而在『刑』之上,则是『礼』。

身为一个『士大夫』,本来应该考虑比一般的民众要更加的全面,不能像是普通百姓一样,只考虑自身的利益,只发表自己的道理,而是要着眼于全局,代表着民众!而不是拿着最低标准的『刑』来衡量自身,表示自己没有触犯『刑』,就是无罪的!

孔仲尼哀鸣礼乐崩坏,后来的士大夫也跟着哀鸣礼乐崩坏,就像是如此这般,就能显得自己清高并且纯洁一样,但是实际上这些家伙切割了原本孔仲尼的语句,不仅是歪曲了『刑不上大夫』,就连后面半句话也给吞下肚,一点都不提及了!

这种行为对国家,对于百姓,百害而无一利!

更何况,这句话还被歪曲了不止是一层的意思……

在庞统宣读诏令之后,便是参律院的院正韦端出场。

韦端直着脖子,略微带着一些僵硬的姿态,宣读了最新出炉的《贪渎律》……

《贪渎律》整合了原本零散在汉律当中的关于公权力的相关约束,形成了较为明确的针对于官吏的律法规定,并且还特别增加了对于官吏直系亲属的律法规定,明确官吏的直系亲属,也就是父母妻子所犯下的贪腐之罪,等同于官吏本身犯罪。

在台下的士族子弟齐齐吸了一口凉气。

第二条进行明确的是官吏之间,若有推荐关系的,因被推荐人犯罪,推荐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条原本大汉律法当中也有,起初是为了灯都察举制度当中的漏洞,但是实际上执行的力度都不强,甚至根本就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呵斥几声,然后举荐人痛哭流涕表示看错了人,就完事了。

而现在,举荐人至少要承担被举荐人一半的罪责,甚至有可能导致连坐。

然后这些士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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