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1章留得青山在(1/4)
双方的阵线迅速接近,时不时响起不同口音的叫喊声。
只不过怎么听,都是会觉得骠骑这一方的兵卒更气息饱满一些,而明明拥有更好掩体和工事的坡下曹军营地内的兵卒,却显得有点惊慌失措。
长枪如林。
旌旗飘荡。
即便是有火炮,但是冷兵器依旧是在这个时代战场上的主要角色。
许褚在发出指令的时候,斐潜并没有给与指导,也没有表示任何的态度。因为斐潜知道,在一军之中,号令绝对不能前后矛盾,混沌不清。
其实在任何组织政体,亦或是家国之中,也是如此,命令越是清晰明了,便越是有利于底层的执行。
华夏其实很喜欢用『原则上』等词语,但是实际上这种词语越多,对于下级越是不友好,也对于整个家国会产生结构性的破坏。
『原则上同意』的意思,就是『我不阻止,但出了事情,责任你来背。』
『原则上不允许』的意思,则是『这事情是不允许的,但有压力让我不得不允许,所以出了事情之后的责任是由你和施加压力者来背负。』
『非必要不可以』就是在说,『不要做某某事,除非有更好的情况出现,亦或是有足够走流程的理由,否则肯定会被秋后算账,到时候你要出来背锅。』
『若有必要可以』就是『已经预料到这个情况会出现,授权给你做好方案去做,但我不背负你做这个事情的任何责任。』
简单来说,以上的这些,都是在甩锅。
华夏封建王朝之中,骂低下官吏越来越不作为,贪婪懒惰渎职懈怠,但是有没有想过这种情况也是因为在那些在诏令在条文,在各种朝堂公文下达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原则上』,『理论上』,『律法上』等等词语越来越多了呢?
『原则上』表面上是在承认『原则』,但是实际上则是挥舞着锄头,在『原则』上刨开了一个个的松动口子,即使是最为刚性的法律,通过这种巧妙的『原则上』的处理,也使得违反法律的行为有了足够的理由。
这其实是对法律的一种践踏,侮辱,成为了表面上看起来灵活,实际上是贪腐官吏的『变通』和胆大妄为找『借口』的违反。
所以斐潜在对许褚发出指令的时候,总是确定性的,能做,或是不能做,根本就不会和许褚说什么『原则上』和『法律上』……
军队兵卒进攻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原则上』。
进退,生死,越是在重要关头,就必须要简单明确。
坡下的曹军兵卒,一直都在被动的挨打。
可是等许褚的步卒阵线推进到了一箭之地外的时候,坡下营地内的反击就开始了。
虽然说箭矢弩矢射击不到许褚的阵线,但是投石车和弩车可以。
不过么,不知道是因为坡下曹军营地内的投石车弩车原本数目就不多,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因此只有两三架的投石车加上不超过五个的弩车在射击。
在遭受到了曹军弩车和投石的反击之后,许褚就下达了让前方阵线形成分散队列的号令。
整齐且密集的阵列,就意味着要承受更大的伤害,而相对分散一些的小队列就灵活了一些。而且面对曹军这种相对于火炮显得『慢』一些的远程武器,是可以在其袭来的时候做一些躲避动作的,比如匍匐在地等来规避。
而对于许褚的分散阵列,曹军营地显然没有有效的反制手段。
曹军营地内的弩车投石呼啸着,却将大多数攻击落在空处。
随着许褚步卒阵线的前压,另外两门铜炮则是在各自四匹马的拖带下来到骠骑军阵的战线后,开始准备架设。火炮这个东西,虽然说精准度比投石车高,破坏力更大,但是要和后世那种可以定点打击的火炮相比,那还差得很远。
之前距离远一些,命中明显就差了很多,现在重新推进火炮阵地,就是为了在已经裂开的曹军坡下营地寨墙上做精准一些的打击。
火炮是新发展出来的项目,所以即便是有投石车的瞄准经验,都无法用在火炮身上。
同时现如今的火炮依旧是滑膛炮,想要点亮更为精准的线膛科技树,绝对不是斐潜一句话就能搞得定的……
依照当下的冶金技术,滑膛炮明显可以承受更高的膛压,也就是等同于延长了炮管的寿命和使用次数,而如果强行在冶金技术不过关的情况下使用线膛,那么即便是真做出来了,说不得发射一两发就直接原地爆炸,还未伤人先伤自己。
『哔哔!哔哔哔哔!』
指挥炮击的工匠吹响了铜哨,提醒前方的骠骑步卒让开炮击的线路。
骠骑的步卒阵线,并不是真的散兵线,而是类似于小阵列,作为火炮的防御力量而存在的,所以火炮要射击的时候需要留出炮弹通道,让炮兵可以支援步卒阵线作战,步卒阵线也同样可以及时防御敌方对于火炮的反击。
很快,重新布置好的火炮就再次开始射击。
一枚炮弹,大概是六斤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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