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天生剑器以杀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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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他自己所说,一个人在出剑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自己将要面对什么。>
陆霜河毫无疑问是想得非常清楚的。>
任秋离于是明白,这就是陆霜河划下的底线,也是他对大楚淮国公的回应。>
她劝道:“不如还是把胜锋召回。长生君就快要回来,这段时间,咱们没有必要跟楚国……”>
“左嚣是左嚣,楚国是楚国。他能为一个齐人,做到哪一步?”陆霜河淡声以应。>
又抬眼看向天空,一只血色的鹰状异兽,正好振翅掠过,切碎了游云。>
“我也很想知道。”他说。>
天穹一抹澄空。>
无声,无相……也已经无鹰。>
……>
……>
庄雍洛三国交界之地,有城曰“不赎”。>
这里是公认的法外之地,混乱之城。>
三个国家的律法都无法延伸至此,俗世的任何道德、戒律都不在此生效。>
这里只有一个声音,一种规则。>
这里只有一个罪名——>
付不起命金只能等着被人杀死的……“穷”。>
有人视之为西境的毒瘤,有人视之为现世的净土。>
但不管人们怎么说,怎么看待,它都静默地矗立在这里,并且也将长期矗立下去。>
洛国且不去说,如今庄国崛起,雍国革新,两雄对峙,这交界之地倒是愈发稳固了。大概是谁也不想再启国战,都需要这么一块地方来缓冲。>
于是不赎城愈见繁荣。>
不能说它是滋生罪恶的土壤,但它的确是容留罪人的牢笼。>
只要缴纳了足够的命金,就能在这里生活,能够生活得很好。无论善恶老幼。>
没有命金,就没有命。同样无论善恶老幼。>
靠坐在城门边的罪卫,已经打了好一阵盹。>
虽然这座城市里都是恶徒,但他并不需要担心有谁闹事。不赎城的武力,早已在过往岁月里被一再证明……现在已经很久没有出现需要证明的时刻。>
半睡半醒的昏沉中,有一个人走到面前来,停在了面前。>
这人戴着斗篷,身穿麻衣,面容隐藏在斗篷下。>
很有礼貌地站在那里,像是在等他醒来。>
这种礼貌,跟不赎城的气质格格不入。>
罪卫瞥了这人一眼,就不再关心,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揭不揭面都无所谓。他只是打着哈欠问道:“知道规矩吗?”>
斗篷下是一个年轻的声音:“愿闻其详。”>
年轻人在这座城市不太好活下来。>
因为年轻人往往还有脾气,而本事又还没长成。>
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
罪卫虽然不怎么耐烦,但还是把命金的规矩讲了一遍。>
“说吧,你打算为自己的小命花多少钱?”罪卫背完了规矩,便懒懒地拿来入城简,提起笔来说道:“友情提醒,惜财的人往往在这里活不久。”>
“呃。”来人顿了顿,问道:“最低交多少?”>
罪卫捕捉到了一种不太美妙的气质,把入城简和笔一收:“你可以一分钱都不交。”>
“那就不交。”斗篷下的年轻人说道。>
很自然,很顺滑。>
几乎是同一时间,聚集在城门附近,或站或躺或靠的那些人,全都投来了凶恶的眼神,个个如饿狼一般!>
在这里盘桓的,都是因为各种原因,在城里已经快待不下去的人。可是他们当初来到不赎城,就是因为在外面活不下去。现在离开,只会死得更快。>
他们每天蹲守在这里,等待有可能的“新肉”。>
虽然会选择来不赎城生活的人,没有一个是好惹的,但也总会有一些摸不着情况的愣头青出现,在这个残酷世道,给他们一点“甜头”尝尝,比如眼前这个。>
一身拙劣的伪装,以及年轻人特有的自负。>
大概在什么地方,做下了一些也算轰动的事情,便自以为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自觉可以在任何地方横行。>
他是需要教导的。>
当然,也许不需要教导,只需要埋葬。>
聚集在这里的人如鬣狗,但不赎城的罪卫也不会理会他们。有这么一群鬣狗在这里,进城的新人往往会舍得多交一点命金。>
毕竟他们罪卫有规矩,不能像城里其他混蛋一样,直接动手抢劫。>
城门边的罪卫,才不管新人会迎来什么样的命运,见新来的这个不肯交钱,也懒得劝什么。只随意地道:“那就进去吧,还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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