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零八章:唐小姐,我可以追你吗(1/2)

叶一蕊和江云锦四人第二天离开了纽约,前往蓝城准备婚礼。

唐心甜送她们离开后也没有去公司,她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这两天有叶一蕊和江云锦在,身边总是闹嘻嘻的,她纵使心情不好也不会感到寂寞,现在她们一走,唐心甜才感觉到有些寂寞。

她在纽约也有很多朋友,毕竟这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就是没有江云锦她们亲,也还是有能说心里话的闺蜜,但她从来不习惯分享自己的坏情绪,所以也没打算找朋友倾诉。

一个人在家猫着,上午发了一上午的呆,下午又睡了一下午,到了晚上反而更加没精打采,她索性收拾收拾开车出了门。

唐心甜也没有什么目的,就随便开车在街上转悠,转悠到闹市的时候就停车下来步行,走在人群中,感受着别人的欢声笑语。

走着走着她就听到了一首旋律熟悉的歌曲,这不由让她脚步一顿,继而脚步不受控制的寻着歌声而去。

纽约的街头永远不缺街边歌手,也不缺围着歌手听歌的人,有时候大家还会随着歌手一起载歌载舞,甚至会自己即兴献唱,这也算纽约一个特色文化。

此时歌手正在唱的是一首流行老歌,歌名叫《i ill alays love you》。

我会一直爱你。

这是唐心甜最喜欢的歌,而她喜欢这首歌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这是霍斯年第一首唱给她听的歌,一直到现在,她的手机铃声都是这首歌的旋律。

如果我可以留下,我会只待在你身边。

我就要走了,但我知道每走一步我都在想你。

我会一直爱你,我会一直爱你。

你是我最亲爱的,你是我最美好的记忆。

这也是我一直对自己说的。

所以再见了,但请不要哭泣。

这些歌词,唐心甜听了十年,早已铭记在心,早已倒背如流。

起初不知道霍斯年藏在这首歌里的寓意,直到他离开,她才明白,他早已经借这首歌告诉她他会离开。

所以这首歌对于唐心甜来说其实是一首分手歌,她不该最喜欢,她该最讨厌,并发誓一辈子都不再听这首歌,就如同该一辈子记恨霍斯年。

但她做不到讨厌这首歌,就像她做不到忘记霍斯年,这首歌和霍斯年,早已融进了她的心血里,除非心脏停止跳动,否则就永远在她心里。

“你也喜欢这首歌?”

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唐心甜不用侧目就知道是霍斯年。

最近她和霍斯年见面的频率实在高了些,过去十年他们一次也没有见过,现在不到十天,他们已经见了三次了。

纽约这么大,十年不曾偶遇。

纽约又这么小,哪里都能偶遇。

不过唐心甜不觉得这次是偶遇,她早就注意到有辆车一直跟着自己,从她开车出来,那辆车就跟在她屁股后面,根本没有隐藏自己,一点也不怕她发现,甚至怕她发现不了。

“约翰逊先生,你现在不是少将吗,少将很闲吗?”

唐心甜连‘霍尔斯少将’都不称呼他,只有叫约翰逊先生才显得关系更疏远。

“我最近在休假。”

霍斯年说道。

唐心甜:“哦,休假就是为了跟踪我?

还是说约翰逊先生下一个任务目标是我?”

“嗯,我休假就是为了你。”

霍斯年点头。

唐心甜呵了声:“怎么?

我犯什么法了吗?

需要你堂堂少将亲自监视我。”

“no。”

霍斯年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想追求你。”

唐心甜:?



神经病啊。

脑子真是坏掉了。

唐心甜第一次深刻的认知到霍斯年的脑子是真坏了。

“我建议你去看看医生。”

唐心甜保持着礼貌,没有直接说霍斯年脑子有毛病。

“我去了。”

霍斯年一本正经的回答:“医生给我的治疗方案就是自己找答案。”

唐心甜:……她表示没懂。

霍斯年说道:“失忆之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但那些忘记的人和事对我的生活和工作都并无影响,只有你,你影响着我的心,我心里喜欢你,所以我打算遵从它,追求你。”

唐心甜:……真是疯了。

是她太久太久没有见过他了吗?

是时间真的会改变一个人吗?

为什么以前对感情内敛含蓄的人,如今也能一口一个喜欢的说了。

唐心甜觉得自己有必要跟他说清楚,她正色道:“约翰逊先生,我上次可能没有表达清楚,我们十年前就结束了,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懂吗?”

“不懂。”

霍斯年回答的干脆,还问道:“我不可以追求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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