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也是于奶奶的房子(1更)(1/2)
这是什么情况?>
于奶奶怎么会是另一个产权人?>
夏晓兰迷茫了,她记得这时候的房子全部是公家的,谁家住哪里,房子多大,都由公家说了算。于奶奶一个人住五间房已经很有迷幻色彩,现在于奶奶还有二七广场上一栋小楼的一半产权?>
她不太清楚这时候的政策,动乱结束后,国家是开始退还一些人的“祖产”,这里面或许就包含了房产吧。>
“于奶奶。”>
夏晓兰哭笑不得,早知道二七广场的小楼有于奶奶的一半,她直接和于奶奶商量租房的事不是更好吗?>
“你们认识?”>
袁洪刚不掩惊讶。>
怪不得呢,于奶奶居然松口同意租房。这房子为啥搁置在那里呢,就是和于奶奶的产权纠纷,于奶奶性格刚烈,国棉三厂也不好欺负人家一个孤老太太,国家一日没说清楚房子究竟属于谁,于奶奶是用不上,也有权让国棉厂的员工去住不得。>
这一次,于奶奶是让步了。>
2000元一年在这种时候肯定算多,一台进口的14寸彩电也就在千元左右。电器已经是时下最昂贵的消费品,因为房屋不参与买卖,国人还没有买房的概念,交通工具以自行车为主,偶然在街上见到摩托车已经很拉风,一年2000多的价格不是一般人能承受。>
汽车更不用想,进口豪车售价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天文数字,能在马路上看见的四轮车哪个不是几万块?周诚和康伟跑运输的东风大卡连车价带税金得40000元以上,军绿色的吉普212要稍微便宜点,售价也将近4万。>
比汽车贵的还有啥,没人能想象出来。后世有句话咋说的,贫穷限制了大家的想象力啊!>
“认不认识,也不妨碍我收租金。”>
于奶奶说话还是那样不近人情,夏晓兰知道她是啥样的性格,根本不在意。只要能租到房子,她也不愿意占一个老太太便宜,该多少钱就多少钱。>
三方坐下来一起商谈,夏晓兰想租10年。>
袁洪刚看了一眼于奶奶,迟疑道,“房租一直不变?”>
连猪肉都涨了,各种物价都抬头,改革开放搞活了经济,物价自然也不可能再由国家来全盘制定。袁洪刚这人其实挺正派,虽然刘勇帮了他家忙,他却是替于奶奶考虑——2000块一年的房租都是于奶奶拿了,国棉三厂分配的利益就是小楼其他房间的使用权。1983年的国棉三厂一年能为国家创造两三千万的利益,2000块还不被厂子的领导放在眼里。>
要这钱,不如多给职工分配点住房,厂子里上万的工人,职工的住房问题等待改善。>
现在的2000元还是很值钱的,85年过后物价就要飞涨了,夏晓兰不是标准的黑心鬼,却也不是真正的冤大头,看于奶奶一个孤老婆子可怜?>
别逗了,说起来人家才富的很,不过是房子现在不能卖。>
“那就每年上浮10%的租金吧,第一年是2000元,第二年2200元,第三年是2420元……租约到期最后一年,我要出4700多元。”>
每年涨10%,十年翻了一倍多。>
袁洪刚认为可以了。>
个体户的生意能不能做10年都说不好,今年拿得出房租,明年是啥光景更不好说。不过袁洪刚希望夏晓兰能长长久久租下去,厂里分到那里去住的职工也不用搬来搬去。>
“可以,就这样。”>
10年一共能拿差不多32000元。从1983年-1993年,到九十年代初期,32000元还是很值钱的。不说别的,于奶奶只靠这笔钱用于日常生活,晚年至少衣食无忧。>
至于十年之后,老太太的生活该怎么办?>
夏晓兰一笑:“我有个附加条件。”>
她要有小楼的优先购买权。>
再过几年,这房子的产权究竟属于谁也该掰扯清楚了,她可以买下这栋楼,推翻了盖新楼。对于夏晓兰的这个意见,于奶奶和袁洪刚都没反对。>
成了!>
三方都在合同上签字,夏晓兰当场支付了第一年2000元的租金。一手交钱,她就一手拿到了钥匙。>
袁洪刚也挺高兴,小楼是三层的,除去一楼的铺面,楼上还有两层都是房间,楼后面带着院子,起码可以分派给10户职工居住。>
他亲自把夏晓兰等人送出去,恰好厂里的丁爱珍来找袁洪刚,就瞧见了三人的背影。>
有个背影怪眼熟的,丁爱珍没太放在心中。>
“袁厂长,您看厂子这次说分房,怎么也该有我们科两个指标吧?”>
袁洪刚觉得头疼。>
没房时犯难,有房时也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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