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潘三哥是见过血的人(3更)(1/2)
快到下车了,康伟说应该有人接站。>
夏晓兰看见黑乎乎的白珍珠等在站台上,头发削的极短,穿了一身运动服,不知道还以为她是个男的呢。>
年轻女同志,咋能把自己活得这么糙?>
康伟就没认出这样的真汉子是夏晓兰口中的“白姐”,还在那里张望:>
“嫂子,你说的那人呢?”>
白珍珠冲着他咧嘴笑,“晓兰,这是你兄弟啊?”>
兄弟啥啊,康伟比夏晓兰还大两岁。夏晓兰给双方介绍,“康伟,这就是我说的白姐。”>
恕康伟眼拙,他愣是没看出来白姐哪里白。羊城这边日照强,女同志普遍不如北方女孩儿白皙,白珍珠还站在夏晓兰身边,更被衬得像块黑炭。>
然而黑炭自己并不在意,知道说话不用避讳着康伟后,白珍珠一脸兴奋。>
她以前真是太笨了,卖啥水果,不小心磕着碰着了就是损失,还要担心卖不到放坏,哪有倒卖服装好?一打打的裤子装在蛇皮口袋里,白珍珠拎着随便往哪儿一扔都行!>
她又不缺力气,更兼不把自己看成是女人,武力值爆表,在鹏城特区简直是如鱼得水。>
“买的人太多了,我每天收钱都忙!”>
岂止是收钱忙,她连吃饭睡觉都在赶时间,关内关外的两边跑,嫌长头发洗起来耽搁时间,干脆剪了个男士头。穿衣服也偏向男士化,这也没办法,鹏城那边的风气是办事见面先递第一支烟,白珍珠一个女的这样干人家看她很奇怪,剪了头发又换了衣服后,就再没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她。>
康伟把她瞅了又瞅,这个白姐挺厉害的,像她这样敢打敢拼的女人真不多。>
一个人敢跑去鹏城特区!>
夏晓兰听着白珍珠一路兴奋的说,也很高兴。>
白珍珠的生意她还入了股呢。>
就算不靠往鹏城倒卖西裤赚钱,白珍珠越快在那边站稳脚跟,夏晓兰的下一步计划越快能实施。>
白珍珠一出现在火车站,曹六他们就估计着夏晓兰会来。盯紧白珍珠就能等到夏晓兰,夏晓兰还真来了,结果身边还带着个小白脸!>
“和上次那个不太像?”>
“真的啊……”>
曹六忽然觉得,老大头上有点绿。>
等他们的人跟上去,发现夏晓兰三人出了站,钻进一辆汽车,车子一踩油门就开走了。>
回报给柯一雄听,柯一雄不以为意。>
“盯紧服装市场那边就行了,我看她没这么容易放弃这门生意。”>
柯一雄弯着眼睛笑,他就是想交个朋友,不是啥过分的要求吧?>
……>
康伟说来接站的是叫潘三哥,夏晓兰就跟着叫人也不多问。白珍珠一上车就有点坐立不安,潘三给她的感觉很危险,这是武者的直觉吧。>
夏晓兰长得漂亮,潘三却没有多看,倒是对白珍珠很感兴趣。>
“练过的?”>
白珍珠嗯了一声,潘三就专心开车,再也不说一句话。>
夏晓兰不知道这个潘三是啥来历,康伟好像对他很信任,潘三脸上有条刀疤,把他右眼的眉毛竖着分成两半,这疤从额头一直到眼皮,再往下一点他右眼都保不住。>
柯一雄好歹是个地痞头子,靠一个潘三就能解决吗?>
夏晓兰姑且信之。>
潘三开一辆八成新的波罗乃兹,精悍的身形挤在驾驶室里各种不配,看起来真像是个悍匪偷了一辆小车开。>
他听说夏晓兰要下午时候才去拿货,就把三人载去吃饭。>
这人吃东西特别快,一碗饭三两口就扒完,菜汤也是呼噜往嘴里倒。对潘三而言,长久形成的习惯,吃东西是为了填饱肚子,而不是品尝食物的滋味。>
这点和周诚不同。>
周诚对美食头头是道,能说出18斤的大青鱼吃起来恰到好处。>
从一个人对待衣食住行的态度,就能猜出他的出身和成长教育,周诚家世是真好,这年头还有心思琢磨美食的家庭……真没有饿过肚子。>
要说康伟和潘三熟吧,他和对方也没啥话说,不过他似乎挺相信潘三。>
单枪匹马,能搞定柯一雄吗?>
或者人家是个低调独行的道上大哥?>
等潘三跑到饭店门口抽烟,夏晓兰问白珍珠:“听说过这号人物吗?”>
白珍珠摇摇头,“没有,不过他是见过血的人。”>
“见过血”就是杀人了。>
周诚不可能找一个罪犯来帮忙,夏晓兰心里猜测,潘三应该是退役的军人一类。>
白珍珠没说的是,她对潘三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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