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毒死老色鬼算了(4更)(1/2)
夏晓兰把新闻仔细读了一遍,都没写投资的资本是多少。>
但她觉得阿华应该知道,杜兆辉要是连这个都查不出来也太废了。>
“注册资本是1000万港币,不过实际上注入的钱,应该在3000万港币左右。”>
3000万港币交给夏子毓管啊?>
夏晓兰十分同情:“你们家大少爷,是不是气疯了!”>
阿华没反驳。>
可不就是气疯了么。>
杜琤荣去年首次让杜兆辉创业的时候,只给了2000万港币,后来愿意“借钱”给杜兆辉,是因为杜兆辉已经把琤荣广场的基调打下来了。2000万港币去盘活琤荣广场那么大的项目才是做梦,逼的杜兆辉连自己名下的别墅和豪车都卖光光放手一搏。>
杜兆辉赌赢了!>
这不是因为杜琤荣的爱护,是杜兆辉自己有狗屎运,遇到夏晓兰这样的帮手。>
此时此刻,杜兆辉气得要发疯也不奇怪。>
就算杜琤荣不缺儿女卖乖,杜兆辉也是叫了他20多年老豆的亲儿子啊。>
夏子毓才跟着杜琤荣多久?>
一出手,就给夏子毓3000万的港币练手……妈的,别说杜兆辉气到发疯,连夏晓兰都想给杜琤荣这老色鬼下点耗子药,毒死那老色鬼,一了百了!>
有了3000万港币,夏子毓就能给她找麻烦了啊!>
夏晓兰把报纸揉成一团:>
“她可真够拼的。”>
流产了都不养养身体,这么快就出任投资的执行董事,夏子毓这是要在事业上发光发热,连自己小命都不在乎了?>
这件事,非常影响夏晓兰的心情。>
打赢官司的喜悦只剩下三分,她和一群人过关。>
于奶奶一家还留在美国处理蒂娜的事,跟着她回国的是茅康山夫妻、刘芬,以及《omus》的记者和的人。>
过了关,老汤就把自己心心念念的阿芬同志接走了。>
打赢官司有什么好说的,本来就应该打赢啊,汤宏恩就没信过夏晓兰会干侵占别人作品的事——太傻了,不是夏晓兰一向的风格。>
她是市长女儿的事,美国记者都没挖出来,也不必暴露在和《omus》杂志的人面前。>
倒是她在鹏城有地产公司和成立了一个建筑师事务所的事没什么好隐瞒的,天才不是无缘无故就有的,没有金钱在背后支持,她哪有那么多实践机会?>
《omus》的记者就比较魔幻了。>
离开后,建设中的特区让他们不太适应,一切都乱糟糟的,又没有特别美的建筑可拍。>
但在鹏城,可有夏晓兰不止一个“作品”在。>
刚从琼岛回来的小尤,以夏晓兰秘书的身份,向《omus》的记者提供了一个可供拍摄的建筑名单:>
“这些,都是我们夏总的作品。”>
南海酒店在鹏城。>
霍沉舟请夏晓兰设计的写字楼在鹏城。>
琤荣广场在鹏城。>
金沙池也是夏晓兰自己搞的。>
哈,恭喜《omus》的记者,他们着落在了一个素材最丰富的地方,夏晓兰在纽约法庭上派发的作品集,里面大部分作品都能在鹏城找到实景。>
要上《omus》专访的建筑师,没有足够多的作品打底怎么行?>
拍吧,随便拍。>
给夏晓兰当了几个月秘书,尤丽从来没有放弃过自我充实,已经能用英文进行日常对话了,她把《omus》的记者和的人安排的妥妥帖帖……呵,听说还有日本《+》杂志的人要来,尤丽表示无所谓,来就来吧,日本人她照样能接待!>
跟着葛剑去琼岛考察了一圈,尤丽又干练了几分,胆子更大了!>
夏晓兰把琐事交给别人处理,自己把茅康山和宋大娘送回家。>
上了年纪的人,出国跑了一圈,长途飞机累人,她能坚持,二老却需要休息。>
不过去这一趟不亏,亲眼看见夏晓兰赢了官司,茅康山又和老朋友见面,还游玩了纽约,宋大娘这几天的经历,在1987年又有多少老太太能办到?>
出国的事,茅康山和宋大娘都没和儿女商议,还是出了国那些人才知道。>
像茅国胜,就在羊城上班,能听不到风声?>
听说他老婆郑淑琴知道了,在家里又哭又闹,嚷嚷着胸口痛——典型羡慕死了公婆能去美国,她却不能去,有便宜占不到,对有些人来说就是挖心挖肉的痛。>
夏晓兰哪里会在意这些人的想法。>
这些人对她来说,是懒得耗费心思的存在,每天那么忙,精力就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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