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6:做好事不留名(3更)(1/2)
夏晓兰一阵风般走了。>
陈锡良简直万念俱灰,小王载着夏晓兰就走,汽车风驰电掣的,只在门口留下一团尾气。>
“你满意了,她一撤资,我的生意也算完了。”>
林美娟冷笑,“你当老娘会被你和狐狸精唱双簧唬住!”>
何丛生都看不下去,“锡良,今天就去民政局把手续办了,你们这个婚姻实在没办法继续。”>
林美娟这次害不死陈锡良,早晚也会要了他的命,对男人来说事业就是第二条命,刚才夏晓兰说的没错,林美娟屁都不懂就带人来闹,这次不惹到夏晓兰,还有其他惹不起的人。>
何丛生是当厂长的,懂得做生意要和气生财,林美娟要和陈锡良继续搅合在一起,要么就是陈锡良退让,把服装公司拱手让给林家人,要么就一次性了断……长痛不如短痛,何丛生也是想通了。>
还支撑着陈锡良婚姻的,除了孩子,就是陈家人的反对。>
何丛生不姓陈,他却是陈家说话最有份量的女婿,何丛生都赞同了,陈锡良也没啥顾忌了。>
他今天本来高高兴兴带夏晓兰来看公司的进度,全被林美娟给搅合。>
“走吧,去民政局办手续,家里的现钱我都让你带走,这个公司不行,它是我的心血。”>
家里的现钱有多少林美娟不知道,她以前反对陈锡良做生意,现在却知道能做生意的公司才是最值钱的。但林家人是希望能把持住账务,还叫陈锡良在外面赚钱,林家把公司拿去是一点法子都没有的。>
陈锡良之前是和林美娟吵架,林美娟仗着儿子在手,根本不怕。>
现在陈锡良用平静的口气提出“离婚”,林美娟心里反而有点慌。>
她拿儿子威胁,来抓奸,都是挟制陈锡良的手段,真要说离婚,林美娟又不傻。>
陈锡良一年给上万的钱,她才能穿金戴银,离婚的名声很难听,她也不可能在找到比陈锡良更会赚钱的了。>
林美娟这才慌了。>
要说软话求陈锡良原谅,却又作威作福惯了,当着这么多人怎么说?>
陈锡良趁着双方父母还没参与进来,由姐夫何丛生当见证者,把林美娟拽着去了民政局。林美娟死活不离婚,民政局的干部也劝。>
陈锡良说同意离婚马上给8万华币的现金。>
林美娟她弟眼珠子乱转:“10万,我让我姐同意!”>
民政局的干部都倒吸一口凉气,知道一些个体户富起来了,要不要这么炫耀?10万,以他现在的工资来算,要挣好几十年呢。>
干部也不敢劝了,这哪里有他说话的地方,他要劝不离婚,女方家损失了10万块,能放过他吗?>
陈锡良连拿8万出来都勉强,见林美娟没吱声,他咬牙同意:>
“就10万,儿子归我!”>
林美娟尖叫:“儿子是我的,你乱搞男女关系,没资格要儿子!”>
林美娟弟弟也不同意,他打的好算盘,外甥养在林家,以后还能找这个姐夫要钱。>
陈锡良也是被气疯了,没有继续争儿子。不要就不要,他以后再结婚,想生几个就生几个!呸呸呸,他说错了,结婚那么麻烦,他为什么还要自找罪受?>
林美娟的弟弟把她拉到旁边嘀咕一阵,也不知道怎么说服他姐的,林美娟就同意离婚。但必须要见到钱才签字,何丛生让厂里的财务送了10万块现金来。>
满满当当的,堆的像小山一样高,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林美娟还骂骂咧咧的。陈锡良转身就走,伤筋动骨离了婚,他没有想象中的高兴,却也有一种轻松。>
夏晓兰在车子里看着,陈锡良真的干净利索离了婚,她把膝盖上的账本合上:>
“王哥,我是不是有点坏?”>
要没有她刚才的一激,今天这场闹剧说不定又是和稀泥,夏晓兰不想管陈锡良的家务事,但他这事儿不解决,生意上一直会是大隐患。>
想撤资是不同意的,周诚和陈锡良的钱有一部分都用在了先期投入上,京城和羊城两处门店的租金和装修,这些投资是撤不出来的了。>
夏晓兰坏吗?>
小王不觉得。>
这特么的简直是在救命,救了陈锡良的命。有这样的老婆,小王觉得换了他能少活好些年!女人不讲理起来有多恐怖,瞧他领导就知道了,汤市长的前妻就是个大疯子,陈锡良的老婆,哦不,现在已经变前妻了,陈锡良前妻就是个小疯子。>
正常人是不能和疯子生活长久的,要不就自己忍受,要不就把自己也变成疯子。>
“就是陈老板这损失挺大的。”>
10万块,小王也觉得好多,可怜他是拿死工资的,汤宏恩在经济问题上很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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