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3/4)

剩了四分之一,是温热的,他就知道,冯铮不是刚来的。卢斯也不说话了,一歪头,把脑袋搁在了冯铮的肩膀上。

冯铮摸摸卢斯的脸,这人有时候也孩子气得很,总喜欢这样撒娇:“我听了案情了,确实麻烦。”

“嗯……那两人只是受人指使,只要他们不开口,短时间内,线索就断了。”

两人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家里也没出现不该有的贵重财产,从跟他们关系近的人那里,也没听说两人有赌或者色之类的,需要花费大量钱财的不良嗜好。

“你不知道,这两人是契兄弟吗?”

“哎?”卢斯把脑袋从卢斯肩膀上抬起来,“竟然没人跟我说……”

“我也去了一趟两人的家里才发现的,他们看似在一个小院子里租了两间房,实际该是只住在其中一间的。”

“这有什么好遮掩的?”要是在现代,同性同居的事情被人发现,继而被要挟还是有可能的,但是在昱朝……反正卢斯觉得他跟自家正气小哥哥作为一对快乐的狗男男,生活得十分愉快和美好。

“不知道,不过他们隐瞒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我去审一下。”

“好。”卢斯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那我先回去,晚上想吃什么?”

“你做?”

卢斯呵呵笑着用手抬起冯铮的下巴,大拇指正好抵在他的下唇上,还稍微探进去一点点,碰到了他的牙齿:“好啊,绝对把你喂得抱抱的。”

冯铮耳朵一红,咬了一下卢斯的指尖,站了起来:“我去了,你回家吧。”

那捕快,那个说话的名叫顾天水。另外一个沉默寡言,而且让卢斯砍掉了一条手臂的,叫马英。

两个人毕竟是大理寺的狱卒,现在被关在监狱里,其他狱卒还是给了他们更好的待遇。两人住在官员才能住的那种牢房里,跟闫为清的差不多,

冯铮到的时候,就见断了手得马英躺在木板床上,顾天水小心的在一边照顾他。

将牢门打开,搬来一把椅子放在门口,他就让其他狱卒都离开了:“他伤得怎么样?”

“你会不知道?”顾天水头都不回的说。

“断了手,虽然于日后的生活有碍,但要是好好江将养,还是能活下去的。可是这地方……显然不是个将养的好地方。”

顾天水给马英盖好被子,转过身坐在床边上,看着冯铮:“我们杀了闫为清,将养不将养的,无所谓了。”

“这话却不然,你们还是能……”

“行了!少说那些话了,反正我们是知道,招不招的,我们俩都得死。”

“好,我不说这些。”自始至终,冯铮的语气都很温和,且一直直视着顾天水,可顾天水大多数情况下都歪着头,偶尔视线划过冯铮,冯铮就能感觉到来自他的浓浓的嫉妒与愤怒,“那我能问问,是什么事情,逼得你们不能坦白自己的身份吗?”

“……”

“是家人吗?”

“你当所有人,都跟你一样,运气那么好吗?!”顾天水猛地抬起头,对着冯铮大声咆哮起来。

就像是再怎么闭塞的世界里,总也有开明豁达的人一样,再怎么开明的世界,依然存在着闭塞的地方。

在昱朝,家里子嗣少的人家,不是谁都愿意过继同族的子嗣的。顾天水的家里,就是不愿意的这种情况,他家里其实兄弟五个,他是最小的那个。等到他十二的时候,上头大哥二哥的儿子都能打酱油了,三哥四哥也都说好人家了,可顾天水是生来就喜欢男人的,他也跟家里的人说过,结果却是让他娘大哭了一场,他爹拿着棍子差点打折了他的腿。

病歪歪的躺在炕上,顾天水他娘过来跟儿子说话了。

原来顾天水的娘,有个哥哥就是喜欢男人,跟人结了契兄弟,谁知道结契之后,那家人把他当牲口看,没日没夜的让他干活,到了夜里他那男人还折腾他,还把他用绳子绑着,不让他往外跑。没出两年,就给折腾死了。那男人却转身就娶了个女子。

她娘就是死权活权自己的儿子,找个女人过日子才是正路。

本来要是事情就这样,顾天水大概也就是像他娘说的,在小村子里,娶个老婆,就那么违背本心的过一辈子了。

谁知道,这一年过年买年货的时候,顾天水跟着他爹赶集,让人给拐了。

顾天水面容普通的,还是稍微有点丑的那种普通,但是他自己说,他小时候长得挺好看的,而且他是十五六才开始长个头的,十二的时候还很瘦小,又白白嫩嫰的,看着跟个清秀丫头一样。

顾天水不幸又幸运的是,他没被卖进脏地方,也没被有特殊癖好的人买走,很快的,他就让马英他爹给买走了。算是给马英买的童养媳吧。但他给顾天水是按照自己的远房外甥入的户籍,无论是马英的爹娘,还是马英自己,都没苛待顾天水,也早早的跟他说明白了,要是等到十八,他不愿意跟马英,就让他回家。

顾天水在马英家里,比在自己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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