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 抢城(2/2)
追上来的辽兵也冲到了城门,李爽派人守好这光中府的东门,并命令自己的士兵:“杀进城去,烧杀抢掠,制造混乱,一个时辰后在这东门集合,违令者斩!”
兴中府相当于李爽前世的河北省朝阳市,原是前燕慕容皝所筑龙城,又称黄龙城或黄龙府,在辽代是中京道的上等州府,住有百姓五万余口。李爽带人进城后不问百姓或官兵,是见人就杀,见房子就烧。虽然命令士兵进城后烧杀抢掠,却又让各部将束缚部下,不准行奸淫之事,不准滥杀没有抵抗的百姓。对各官衙,大户人家,商户,特别是粮铺,布庄,能烧则烧,能抢则抢,有抵抗的则一律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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