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与虎谋皮(1/2)
冯小怜红着脸,欲拒还迎地站在高顺身边,看着冯小怜桃花般的面庞,心中也火热起来。
“历史中冯小怜之所以那样,是因为遇到了高纬那个昏君,如今我做了他夫君,断然不会如此荒唐。”
可是当着李姝菡的面,高顺实在不好意思下手,于是淡淡地说道:“此事不急。”
听到这句话,冯小怜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李姝菡有些诧异地看着高顺,她不是善妒之人,也知道二人的关系,为何高顺会如此。
高顺没有看二人的表情,淡淡地笑道:“先让人准备一下,小怜跟了孤这么久,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嫁了。”
冯小怜顿时破涕为笑,害羞地跑开,李姝菡看了高顺一眼,也在侍女的搀扶下回去休息了。
看到两个女人都走了,高顺苦笑一声,在月下自饮自酌起来,每逢佳节倍思亲,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人。
前世高顺出生在普通家庭,父母都是社会最底层,毕业以后混得也不怎么样,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房子都买不起。
年轻时高顺也向往过爱情,上学的时候也尝试过,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渐渐忘记了那种感觉。
为了生活变得麻木,变得不喜不悲,没有悲伤,没有痛苦,经历多了也就习惯了,他认为读书可以改变现状,让自己的心灵变得更加强大。
也许是不甘命运的摆布,老天爷听到了他的心声,给了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所以他格外的珍惜。
如今他也成了家,而且马上要为人父,这让他肩上的担子更加沉重,责任感告诉他,这一世他必须珍惜,保护好他的家人。
月凉如水,秋夜静谧,高顺神情淡然,不喜不悲,因为悲伤也没什么用,他已经回不去了。
第二天,东宫张灯结彩,彩旗飘飘,高顺要迎娶侧妃,虽然比不上正妃声势浩大,可也有不少人祝贺。
冯小怜坐在新房,高顺召来亲近的大臣,宴饮一番闹到了三更,才放他回去洞房。
又是一夜春色。
……
安乐郡,地处齐国边境,北面就是突厥,密云县的集市十分热闹,突厥人、汉人穿梭其中,秩序井然。
卢思道走在集市上,身边跟着随从,殷勤地汇报:“大人,您要的那批山参已经准备好了,都是正宗的山货,个个年头都足。
还有上等皮毛一百张,骏马二十匹,牛、羊各一百头,熊掌十对儿,虎骨八十斤,瓷器十车,丝绸白匹都已经备齐全。”
听了随从的汇报,卢思道满意地点点头,这些东西在中原不好找,可在这边境却很多。
高顺大婚时他送过一次礼物,都是什么茶叶、丝绸什么的,高顺说他不会送礼,他缺那些茶叶丝绸么?
当时高顺是玩笑着说的,但卢思道却上了心,然后在边境一打听,还真发现不少好东西,很多东西都来自契丹。
让人把一些东西送到邺城,剩下的他要带走,他要北上进入突厥境内,去拜会突厥汗王。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现在的突厥汗国,正处于强盛时期,现任大汗佗钵可汗比较亲近齐国,所以两国算是友好邻邦。
佗钵可汗信佛,所以高顺曾派出和尚传法,还送去大量的佛经,让佗钵可汗很高兴。
高顺大婚时,佗钵可汗也派来使者献礼,所以卢思道奉命回礼,顺道游说一下。
宇文邕灭佛,有不少和尚纷纷出逃,要么逃到了突厥境内,要么就去了齐国。
高顺对和尚没什么好印象,但却接纳了他们,还表现出虔诚的模样,让他们北上传法。
对于游牧民族,高顺向来高度警惕,别看突厥现在表现的友好,不一定何时就会倒戈相向。
得知突厥常年骚扰周国,高顺有了一个主意,周国既然可以联合陈国,那齐国为什么不能联合突厥呢?
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突厥是外族,与之合作就是引狼入室,对汉人来说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可对高顺来说,那就是华夏的一个少数民族,现在没有融合到一起,那是中原还不够强大。
其实游牧民族统治的终结,在于火器的出现,现在高顺已经派人开始研究,他就不信几十年还弄不出来。
所以别人不敢与虎谋皮,他却敢借刀杀人,突厥虽然不易驯服,却是一把利刃。
卢思道接到高顺的旨意,去游说佗钵可汗攻打周国,如果突厥同意,那么他也会配合。
出了安乐郡,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天苍苍野茫茫,卢思道带着队伍行走在草原上。
前行的使者已经到达,传达了齐国的善意,佗钵可汗很高兴,对使团表示欢迎。
在草原上走了三天,终于到了突厥牙帐,佗钵可汗带领部族迎接,卢思道奉上礼品。
“汗王陛下,外臣代表齐国陛下、太子向您表示问候,特意献上礼物,以表示友好。”
看着成群结队的牛羊,还有那一辆辆马车,佗钵可汗哈哈大笑,邀请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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