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舔狗(1/2)

宁向延是会在图书室里面自习。

他并不是个品学兼优的孩子,也不积极努力,至于为什么在图书室里面是因为他喜欢的女孩子经常会出没在这里。

不过她不是这里的学生而是作为已经毕业的学生,并且有望成为这所学校的老师,但目前在实习。

宁向延并不相信一见钟情,所以他喜欢了那个女孩子三年。

第一年入学她实习,他大三她还在实习。

三年的时间里,两人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宁向延只是每天守在图书室里面等待这她的出现。

“你知道吗,我昨天在外面看到了她。”

“是吗?她穿的是什么款式的衣服,跟踪狂。”

“上半身没什么好说的,下半身是黑色的丝袜……不对!我要跟你讲的重点不是这个!”

宁向延同自己的青梅竹马闲聊。

青梅竹马叫刘芳,她自认为自己是个苦命的人。

因为宁向延喜欢的那个她并非是自己,然而自己却一直苦苦等着他回心转意。

这样苦情的三角恋在当今社会并不少见,刘芳也习以为常,但也无力处理这样的人际关系。

她认为总有一天宁向延会喝个伶仃大醉的找上自己说他是有多么的不识抬举,然后那一晚两人就会灵魂和肉体上的升华,结婚生子。

非常的完美。

宁向延一脸认真的说道“她和一个老头子走在一起。”

“说不定是她爸爸。”

“不对!那个老头我见过,在我们学校里面,好像还是个教授。”

然后又故作神秘的压低的声音“你知道为什么她到现在还是个实习的老师吗?”

刘芳并不在乎,但还是很配合的问了一句为什么。

表情和动作都十分的到位。

这让宁向延十分的满意“因为那个教授故意拖着她!”

刘芳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你说得对!有些博士生明明已经可以毕业了,但他们的导师就一直不肯给过,一直拖着他们。

你的意思她也是一样的?”

宁向延点点头。

从包里拿出了一把菜刀“我昨晚想了很久,我觉得我必须得做些什么了。”

“做什么?”刘芳不解。

“英雄救美!”

宁向延已经单方面的认为那个老头必然是个猥琐的人,那么自己喜欢的那个她必然每日都被他折磨,说不定已经受到了骚扰和伤害。

刘芳按照宁向延所设想的方向继续拓展“我觉得没必要。说不定她已经是破鞋了。”

嘭!

“那又怎样!”

图书室里所有人都看向了宁向延。

收起了菜刀“是破鞋我也喜欢。我一定会救她的!”

刘芳目送他离开,却没有想法去阻止他。

因为两人是青梅竹马,他知晓宁向延是个没出息的人,不论做什么都不可能成功,他总是在最后一刻退却,相信这一次也是一样的。

但宁向延不这么认为,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哪怕如今他是单相思,是个舔狗,他也觉得这就是恋爱,伟大的恋爱。

有句话说得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后面那一句宁向延选择去掉,因为不重要,毕竟爱情才是最重要的。

“在爱情面前,生命是毫无意义的。”

于是他选择了这样偏激的方式。

他回去了宿舍。

这一项有密谋的行动,他必然缜密的计划了一切。

教授的办公室他已经知晓了,甚至都已经摸清了两人会面的时间。

现在他需要一个头套,就可以进行这项伟大的为了爱情的行动了。

悄的推开了宿舍的门。

这个点按理来说是没有人在里面的,除了一个人,宿舍的爸爸,简称宿爸,王朋。

王朋是个品学兼优但不积极努力但是他妈又保送研究生的狗杂种。

你可以想象到的一切褒义词都可以和他联系在一起,不过这都是在外人面前,若是在宿舍里面,你能想象到一切的贬义词用在他身上并不过分。

宁向延始终记得自己上厕所,这个逼把厕纸抢走了,所以宁向延在那个冬天留下了人生中不可磨灭的记忆……

总之这是一段不好的回忆。

王朋从来不去上课,很少的时间会出去,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宿舍里面。

所以宁向延需要小心一点,以防吵到他。

吱~

年久失修的门发出了一阵难听、刺耳的动静。

一只手从帐篷里面伸出来“给我带饭。”

这没睡醒的声音,宁向延一听便知晓这就是王朋。

这个逼从来不去上课,真搞不懂他这个研究生是大风刮来的吗。

宁向延选择性耳鸣,开始找自己的头套。

“找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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