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来者何人(1/3)

很多时侯,爹妈给的这张脸确实很要紧。只不过,虚伪是人的本性之一,集体虚伪更是社会的本质之一,虽然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至少不会在口上承认这一点。可是所有人又不得不承认,现如今,靠这一副爹娘所赐的皮囊吃饭的还是大有人在的,一个人如果长得太过抱歉,让人望而生畏,那就直接输在了起跑线上了。难怪甚至于某些国家盛行全民整形。当然,其中还是有些特殊个例的,咱就不拿来说事了。

基于以上原因,文昌路上的几家花店老板,无不对“幻之海”怨念深重。你想啊,那老板是口帅锅,本就占了相当的优势了,可那店里的花花草草长得似乎也比别家的更娇更艳,何况价格上也便宜几分,一般喜爱这些花花草草的都是些女生,能不都往那边跑了嘛。

好在由于花束的买家一般都是男生,而男生基本对于“幻之海”老板充满各种羡慕妒忌恨,基本不会在“幻之海”买花束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才让其他几家花店老板的心理稍有平衡。

当然,其中偶尔也会有例外,而且数量不少。比如,有的单身状态的男生也会去“幻之海”,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欣赏美女;有的恋爱中的男生也会去那里,可不是他心甘情愿的,而是被女友拖着去,或者被强势的又对“幻之海”有爱的女友下了死命令:以后凡是送我的花,都要有“幻之海”标签的。

今日天气很好,秋高气爽、风和日丽。风儿吹在身上给人以些许凉意,但不会让人觉得冷。阳光照在身上给人以些许暖意,但不会让人觉得热。对于华国江南地域来说,算得上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了。

午休时间,“幻之海”自然是一如既往地莺来燕往、门庭若市。忙得像只无头苍蝇般乱转的叶圣正在心里计较是不是该请两个伙计来帮忙,长此下去,一个人似乎好像真的有点吃不消哇。

感情是因为太多次与陈瑶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他还真有了努力当上“花魁”,攒些积蓄买房、买车,为以后的幸福生活做好前期准备的心思了。这一刻,他早把“幻之海”原本只不过是用来掩饰身份的工具这一条给忘到爪洼国去了。

忙碌中的叶圣直起腰板,看了一眼店中的热闹景象,带着魅力无边的微笑,抬手在额头抹了一把渗出的细汗。蓦然间,察觉到隐有一股唳气由远而近。叶圣心中一惊,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转为一脸严肃,小心翼翼地把目光投向店门外的大街上。

文昌路上,车来人往、川流不息。透过人堆、车流的缝隙,远远地出现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一袭青衫,身着青衫之人神情冷淡、眼神犀利,身边一只大狗高大威猛。叶圣所觉唳气之源便是来自这只大狗。一人一狗经过之处,路人为大狗气势所摄,纷纷避让,无有敢近前三米者。叶圣感知一人一狗有异,遂以灵觉察之。

仅仅是一瞬之间,那青衫客立即有所反应,转过头来往叶圣这边看了一眼。伴随着来人那犀利的眼神,叶圣顿觉一道杀机如泰山压顶般地扑天盖地而来。未几,便已心跳加速如同擂鼓,脸色苍白、双唇失血,背有冷汗渗出打湿衣裳。一眼之威,乃至于此,这该是什么样的实力啊!

“如此凛然的杀机,来者是敌非友!”强按下心中的无比恐惧,叶圣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并立刻有所行动。他以最快的速度发动灵能力,制造了一个跟现实世界几无二致的幻境,并将之与现实重合使来人无法以灵觉辨析真假。而他自身,却是准备脚底抹油直接开溜了。明知不敌而死战,非智者所取。

事实上,青衫客并无意与叶圣为难。那一道杀机,只是查觉到被人用灵觉探查,下意识中所做出的自然反应。毕竟,在他漫长、久远的生命历程中,有一段时期,无时无刻不处在看似永无止尽的战斗、杀戮之中,致使他养成了一个习惯,遇人窥视则直接以杀气震摄。若无这点警觉,焉能存活至今。只是,如今叶圣却是彻底地产生误会了,并做出了错误的反应。

叶圣发动能力之后,落在青衫客眼里,却是视野之内人物景致皆与方才无异,唯一不同的是,刚才以灵觉探查的那人凭空消失了。饶是青衫客见多识广,经验无比丰富,一时之间也是无法分辩对方这是什么能力。只不过基于对自身实力的无比自信,心中很是不意为然,小鱼小虾米,能翻起什么浪花来?当今天下,能与其比肩的人物,不是没有,但不至于这巧就撞上一个。

虽然,心里是不当一会事。但有道是:狮子博兔尚尽全力。久历战阵,见惯腥风血雨的青衫客自然不会掉以轻心。更何况,眼下对方先以灵觉相探,被发觉后又消失无踪,难保不会存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用心,不管怎么样,总要先把对方揪出来弄明白他的目的,再做决断为好



这一切,说来话长,其实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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