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7章君子小人(3/4)

使余者引为例也!』

司马懿的言论么,听起来似乎就比韦端的要好一些。

或者说比韦端的说辞要更进一步。

大概是因为司马懿并非是裴垣的直属上司的原因,所以谈起这样的事情来,也不会有什么畏缩和避讳。

那么司马懿所言,是否就是完全站在斐潜的立场上的呢?

很显然,并不是。

毕竟司马懿的屁股下面的位置和斐潜不一样,因此抛开了司马懿表面上的那些东西之后,所暴露出来的东西,也是可圈可点。

韦端是长安坐地户,年纪又长,当上了参律院院正之职位,旁人都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但是司马懿和韦端不一样。司马懿年轻,至少比很多自诩为『饱学之士』的人都要年轻,而在很多时候,年轻就是罪过。

斐潜让司马懿出任大理寺卿,虽然说在斐潜之下,并没有所谓的『三公九卿』之说,也不会有这样的等级,但是这个位置若是按照大汉之前的惯例认知,也几乎等同于九卿,并且司马氏也不是关中姓氏,在大汉当下也并不是什么显著世家。

温县司马真要出名是等到历史上司马懿一家子都当官了之后。

当下一个司马徽,一个水镜先生的名头,并不足以支撑其职位,司马懿目前所承受的非议自然不小,面前笑呵呵,背后戳背影的事情肯定遇到了不少。

所以司马懿的建议,简单就是,查!

不仅是要查裴垣的,还要查其他官吏的!

而且斐潜觉得,司马懿这样的一个建议,甚至还有更为深层的意思,只不过斐潜当下还没有能够完全想得出来。

相比较之下,这韦端比起司马懿来说,年岁虽长,但是这多吃的那些盐不怎么顶事啊!

呵呵……

斐潜微微而笑。

所以说啊,官吏靠所谓的什么品德来规范其行为,根本就是痴人说梦。斐潜之前所说的那些『礼』,不落到实处,便都是虚的。

仁义礼智信为儒家『五常』,孔子提出『仁、义、礼』,孟子延伸为『仁、义、礼、智』,董仲舒扩充为『仁、义、礼、智、信』,表示这五项是所有儒家学子,学习经文的士族弟子的最基础的日常行为标准,表示『无常』是儒家提倡做人的起码道德准则。

但是很可惜,这个所谓的『最基础』,『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啊……

儒家子弟,学习经文的这些人,口口声声将『五常』封为座右铭,作为人生格言的学子成为了官吏之后,往往跟随着不是脑袋走,而是跟着屁股动。

这种问题若是成为了『常态』,甚至是连统治阶级都认可的『常态』,那就有意思了。

谁都知道,人的脑袋不能长在屁股上,可是当这些由屁股决定脑袋的,这些把持着朝堂喉舌的,平日里面道貌岸然的,实际上跟着屁股跑的官吏,其所做所为,常常会令人扼腕而叹……

斐潜觉得,如果说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在没有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诉诸利益是胜过诉诸道德的。

但是有时候,讲利益也不一定有好效果。

宋朝是最为典型的『与士大夫共天下』,就连皇帝都亲口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皇族是真的分享利益给官员士大夫阶层,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宋代的士大夫阶层维护宋朝统治,其实就是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

姑且暂时不论这样的宋代政治制度究竟好不好,但是当宋代灭亡的时候,并非所有人都对于这种『共同利益』表示认可,在对于对宋理宗、宋度宗两朝的328名进士在入元后的去向做了统计,自宋蒙战争爆发以后殉节者有71人,占2165;入元隐遁不仕者174人,占5305;归降和出仕元朝者83人,占253。

说明即便是整天宣讲,也确实做到了利益共同体,实际上的效果依旧是一般,愿意站出来抵抗的宋代士大夫,其实也没有超过四分之一,甚至大多数的人是选择高高挂起,表示于某无关。

到了明朝的时候,更加糟糕。

明朝则是尽量把权利收归皇族藩王,对于官吏的要求,一开始就拔得很高,对于贪官的惩罚制度也非常的严厉,并且朝堂上下都推崇道德,尤其是官吏的品德,要求官员们在俸禄很低的情况下要克己奉公,甘于贫苦。

但是效果呢?

想一想都知道,明代这样的要求,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怎么可能做得到?

不适当的把道德标准定在大多数人达不到的水平上,只能导致伪君子遍地,反而会降低实际的道德水平。

一个社会如果宣扬的是利他主义,实行的也是利他主义,那是最好的社会。

当整个社会都有很高的道德水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大胡子所推崇的终极社会,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这种社会也是人类追求的高级模式。

当道德水准还不够,那么如果宣扬的是利己主义,实行的也是利己主义,谁都知道社会上都是利己主义者,所以必须建立完备的制约机制来实现社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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