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先断手再砍头,一心更比一心黑(1/2)
,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嗯?”贾诩抬眉,道:“冠军侯麾下,还有比奉孝更聪明的人?” “自然。”郭嘉一笑,侧头看向帐外:“翼德将军!” 哗啦! 帐门被掀开。 张飞一手按剑,大步跨入,双眼一睁。 郭嘉手指陶谦:“他有一问,问他伤过的手有手指几何。奉孝愚钝不知,将军当知。” 张飞眉头微锁,那双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 陶谦大笑,将那伤手指着张飞。 “郭嘉自诩才智过人,尚且不知。” “量你一匹夫,如何知也!?” 张飞嘴角一抖,露出一抹狰狞的笑来。 “奉孝不知,俺却知也!” 按剑之手握紧,趋步而向前,逼近陶谦,道:“你这手,一根手指头都没有!” “胡言乱语!” 陶谦大笑,正想扯下包扎的布来,张飞却先他一步,一把握住了他的手。 “你欲如何!?”陶谦怒道。 “俺来替你摘布!” 张飞面色狰狞,腰间剑铿锵一声出鞘,冲着陶谦的手就砍了下去。 噗嗤! 鲜血飞溅,那手从手掌位置被斩了下来。 张飞又将剑一转,在大拇指位置也切了一下。 将斩下的手指连带布包抓拢,冲着门口丢了出去,举起陶谦血淋淋的手,笑容狰狞。 “诸位且看,俺可是答对了!?” 陶谦怔怔的看着断手,过了一会儿—— “啊!” 视觉带来了痛感,惨嚎似刀下放血的猪。 座上几人,脸皮皆是一颤! 这个,比郭嘉心还黑! 陶谦惨叫挣扎,却被张飞摁在桌上,取了华佗的药倒上:“先谈完!” “俺问你,这场赌斗,是你胜了,还是俺胜了?” “若是俺没胜,再用你这只手来赌如何!?” 张飞像是豹子一样咆哮。 陶谦痛不欲生,被上了麻药之后,痛感渐消,但依旧浑身冷汗。如浏览器禁止访问,请换其他浏览器试试;如有异常请邮件反馈。 “我输了,我输了!” 张飞听了一咧嘴,道:“那不就行了,八亿钱,就这么说准了,不准再还价!” 张济等人,一脸难色,对视之后,刘表道:“八亿钱非一时可得,能否分三年而予?” “不可,休想拖延!”张飞厉喝。 逢纪一拱手,道:“八亿钱非是小数,花些时间准备,合情合理。” “不错,还望通融通融。” “若无时间,怎去收那八亿钱?” 张松蒯良等人,一一开口。 钱我不是不给你,但总得给我点时间吧? 陶谦咬牙,道:“掏尽三人府库之存,一月之内,也只能运钱一亿,再多则无。” 张飞撇了他,看向郭嘉:“立下文书,不怕他们耍赖,反正这八亿钱是跑不了的。” 郭嘉正欲点头。 “要分三年还亦可。” 帐门掀开,又一人走进来。 众人同时心一悚,纷纷起身:“冠军侯!” 周野目光沉着,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钱分三年亦可,三位跟我回去,等三年之后还清了钱,我再放你们归来,此其一也。” “其二,月取利息三分,八亿钱分三年还清,便需要还十六亿六千万,少一分都不行!” “冠军侯,你这岂不是强人所难?”蒯良眉头一皱,道:“我们未曾抵赖,只是八亿钱非是小数,确实需要时间。” 周野未曾入座,而是立在帐门口,道:“先生出身蒯家。” “蒯家自蒯通至今四百余年,一年攒钱百万,四百年便有四亿不止。” “再以钱生钱、利滚利,如蒯家这样的世家豪门,想必独自一家,便能拿出十亿。” “你们不是没钱,而是舍不得下血本!” 像蒯家这样的超级家族,荆州可以说是首屈一指。 其他家比不上他们,但也有钱啊! 只要张济三人铁了心去搞,便没有拿不到的事。 陶谦不忿,道:“冠军侯,纵然世家豪族家有钱财十亿,也不是你出尔反尔之理!”,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昔日你兵入司隶,火烧世家豪族,不是藐视我等吗?” “今番开口向世家豪族要钱之嘴脸,实是恶臭无比!” 周野颇为意外:“断了一手,还有脾气?” “手虽断,骨气不断!”陶谦吃力的挺直了腰:“钱八亿,分文不少,三家自当说到做到。” “分三年交付,已是我等极限。” “若是要步步相逼,只怕分文没有,这场和谈,也毫无价值可言。” “你的发财算盘,亦要落空!” 陶谦豁出去了。 自己手断了,地盘也没了,如果自己今天表现好,立下一大功,将来还有容身之处! “你是说,我出尔反尔?”周野微微俯身。 “八亿改十六亿,拿了钱还要拘人,岂不是出尔反尔?” 陶谦冷笑,道:“枉你名震天下,男儿八尺,却言而无信!” 谈判,有时还是需要强硬的。 豁出去的陶谦,撑起了这强硬的姿态。 “说的很好。”周野颔首。 “既然你这么说,那本侯就言而无信一次吧。” “十五天内,十亿钱,分文不可少!” 周野话锋一变,郭嘉和张飞都是一愣。 其他人更不用说了,一个个表情凝滞。 程昱暗暗擦了一把汗:一个比一个心黑啊! 陶谦怒笑,道:“真小人也!” “十二亿!”周野又道。 “胡乱要价,此事便毫无谈判余地!”陶谦怒哼一声:“我等告辞!” “十四亿!” 周野目光一转: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最强三国系统】最新更新章节〖第267章 先断手再砍头,一心更比一心黑〗地址https://wap.1234u.net/book/368/368504/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