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四十六章 黄知府不高兴(1/2)

很遗憾,各种证据都显示,金鑫没有明面上的罪行。

据海礁从黄捕头那儿打听到的消息,金二老太太联系遵化州知州衙门的师爷和户房书吏,都是派小儿子金淼出面的,后者差一点儿借机把金举人的房屋田产记到自己名下。不过那位师爷精明,没让他得逞,事后还把消息透露给金二老太太,后者大怒,冲着小儿子骂了整整一天才罢。

金二老太太是绝对不会让旁人分走这些财产的。东西到了小儿子手中,他转手就会卖了,得了银子拿去赌,家里一点好处都分不到,还要继续帮他还债,兴许还会因为他又输光了钱,而被迫承担更多的债务。因此金二老太太一定要把所有财产都掌握在自己手中,好确保长子不会丢下次子不管,而次子在外头欠下的债务,也能及时还上。

与此同时,二房无论是谁,只要想从她这里得到钱财,就必须一直孝顺她,听从她的号令,而不是有了钱便有了胆气,敢与她对着干了!

这是黄捕头分别从金二老太太与金淼那里听来的供词,又从金家二房其他人处确认过,绝不会有假。金二老太太估计也知道自己夺了长房的产业,倘若有朝一日金举人不再念旧情,狠下心一定要将产业抢回去,那经手的金淼肯定不会有好下场。为了以防万一,她索性把所有脏活都交给小儿子金淼去做,将长子金鑫撇干净了。就算将来金举人真要报复,那也是金淼遭殃,金鑫父子却能保全。

她虽疼爱小儿子,但也怨恨他好赌欠下了许多债,连累得一家人不得安宁。若是他早日戒了赌,靠着长房那些产业,他们二房早就过上富裕日子了,又怎会年年都要为亏空发愁?既然金淼给家里带来了麻烦,又是最需要钱、最积极想夺走长房产业的那一个,那他就有责任把风险揽下来,保全家里其他人。否则,他这么一个不事生产只知道惹祸的不孝子,凭什么继续留在家里跟着吃香喝辣呢?!

她甚至对长安府衙的官差说,自己也只是被小儿子怂恿,一时犯了糊涂,才会听从他的摆布,从长房侄儿那里夺走产业的,得手后就后悔了。为了不让小儿子把长房的产业全都变卖掉,换成钱全部投进赌博的深渊,她坚持要把产业都记在自己名下,平日里也多关照长房侄儿,确保金举人不会因为失去这些产业,就生活无继,云云。

她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罪名,也一并推到小儿子金淼头上了。

金淼显然不乐意背全家的锅,一再声称老娘才是主谋,他只是遵从母命行事而已。至于兄长金鑫,他倒是总说对方也是主谋,帮着老娘出了许多坏主意,无奈他拿不出实证来,言语中又有许多诋毁长兄的地方,还被家人证实是谎言,这就显得他说的话不可信了。

有了这对母子的供词,还有金家二房其他人,以及苦主金嘉树的证词,金鑫就被撇清了。他固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他真的没有参与任何明面上的犯法行为。

海礁道:“当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清白不了。金举人几次忍不住想要去衙门告二房,都是金鑫让妻子金柳氏去长房寻小柳氏说话,小柳氏便去吹金举人的枕头风,把他的念头给压下去了。”

从京城回乡后,金柳氏特地将和离的小妹嫁给堂小叔子金举人做继妻,自然不是一片好心而已。小柳氏嫁给金举人后,在折腾继子金嘉树之余,把金举人哄得服服贴贴的。若没有小柳氏,二房如何能清楚地知道长房所有产业的情况,金举人又焉能忍让了二房这么久?

只不过,自打小柳氏生下儿子后,眼看着长房的产业都叫二房占了去,儿子能继承的家产大为减少,二房长媳金柳氏明明是她亲姐姐,却还要继续打他们长房钱财的主意,一点儿不打算给她儿子剩下,她就不乐意了。金举人要带着妻儿离乡,她可没有半点反对的意思,只可惜被身边的丫头说漏了嘴。

这部分的情报,有金家二房其他人交代的,也有金嘉树说出来。金鑫装出一副老实厚道模样,好象事事都只是听从老娘号令行事,“不得已”,其实肚子里都是坏水。只不过明面上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参与了夺产之事,金二老太太又一心为他撇清,金淼又拿不出实证,黄知府自然也就不好将他捉拿归案了。

至于金家二房其他人,小的那一辈就算了,年纪都还小,金柳氏与金大姑则大多是给金二老太太做帮手。要不要追究,还得具体看升堂时审出什么来。

至于留在遵化州老家的金二姑,那边的新知州已经判了案子,罚了一大笔钱。金二姑的丈夫倒也没有丢下妻子不管的意思,求爷爷告奶奶地借齐了银子,替妻子赎买了罪过,夫妻二人已是回家去了。只是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未来他们还有许多要发愁的地方呢!

海礁告诉金嘉树:“案情还是相当清楚的,只是黄知府心里不高兴。遵化州新知州私自变卖了你们长房的产业,他很不高兴;金鑫和金家二房其他人都撇清了自己,他更不高兴。遵化州那边离得远,又非他管辖之地,他鞭长莫及,也就罢了。可金家二房其他人想要逃脱罪责,他却是不肯的。等到开堂审案那一日,他肯定要叫金家二房的人知道厉害,把该交代的罪行都交代清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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