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1/3)
沉默在大堂蔓延。
金鸿虎视眈眈地看着。
那种压抑到极点的气氛,一般人兴许还真承受不住。
然而陈云却一点都没有压力,不断琢磨演技方面的事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金鸿似乎了耐心,他有些不耐烦开口道:“你想好没有?”
陈云看看拖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深吸了一口气道:“毋宁死,陈某亦不不入赘金府为婿!”
“好!好好好!”金鸿气极反笑,站起身怒发冲冠道:“既然你自寻死路,那我便送你上路!”
说着,他怒气冲冲朝外大喊道:“来人!”
话音刚落,门外闯进来三名虎背猿腰的家丁。
金鸿也不和家丁多废话,直接伸手指着陈云,“将这小贼绑了!”
三名家丁上前便按住陈云,直接来了五花大绑。
陈云这回连挣扎都没挣扎,任由家丁们绑好。
金鸿厉声道:“我最后问一遍,你当真不怕死?”
“死,我当然怕。”陈云望向金鸿,毅然道:“金相国言我毁巧姑娘之清白,唯有以死才能谢罪,云虽非大德之人,亦知女子清白如完璧,今日我陈云若身死能换回巧姑娘清白,我愿被相国殛于堂!”
眼看陈云被绑住,金鸿反倒显得不着急了。
他踮着步子来到陈云身前,眯起眼皮子望过去,“你宁可身死亦不愿入赘,是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入赘之耻吗?”
赘婿简单来说就是“嫁”到女方家的男子,不仅要定居于妻子家,以妻子父母为亲父母,儿女要随妻姓,后代还必须承嗣母方宗祧。
而在古代,赘婿不仅是耻辱的身份象征。
甚至还是“奴婢”“罪犯”的象征,饱受欺凌与歧视。
例如《后汉书.严助传》记载:“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
所谓赘子,就是赘婿的意思。
如果家人三年没有来赎,就成了真正的奴婢。
由于赘婿一般出身贫贱,因此大户人家不会将嫡女嫁给他们,往往都配之以庶女,甚至直接以女奴相配。
因此可以说,赘婿所扮演的角色完全是生育工具,根本不会作为姑爷而被妻子一家尊重。
先秦文学《诗经·葛藟》曾提到过赘婿的卑微地位:“终远兄弟,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故而,入赘为耻。
“非也。”陈云摇头,“金相国愿把家中唯一千金许配,在下并不觉得入赘金府为耻辱。”
金鸿惊奇道:“那你为何不愿意入赘我金家?我金家有万贯家财,以后还能助伱平步青云,我实在想不到你拒绝入赘我金府的道理,若是寻常人,恐打破头颅争先恐后想要入赘呢。”
陈云并没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金相国,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你见多识广,能替我琢磨琢磨吗?”
金鸿点头道:“什么问题?你道来。”
陈云认真异常看向对方,“你说人死后会去哪?”
金鸿一怔,笑道:“人死如灯灭,我如何知去哪?”
他为钟离权所化,怎么可能不知道人死后去哪?
只是这些话不能说出来,否则会被看出端倪。
嗯,钟离权到现在都认为他演技很好,一点破绽都没有露出来。
虽然钟离权自信演技没问题,但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就好像陈云的态度有点太自若了。
陈云点头赞同,“是啊,人死如灯灭,那要万贯家财有何用?难道生能带来,死能带去?”
闻言,金鸿眼中闪过莫名光彩。
门口扮演家丁的王老志、蔡如金与王仔昔亦是如此。
陈云继续说下去,“饶你生前贵为帝王,死后亦不过一捧坟,所以,我想问金相国,钱有何用?权有何用?”
“人死后,权财自然无用。”金鸿赞同了一句,随即便反驳了起来,“然,人生短短数十年,若是无权,要为蝼蚁,如若无财,饱受苦难,莫非你就不想此生过得锦衣玉食、挥斥方遒?难道你不想建功立业名垂竹帛受后世敬仰?人虽死,精神可长存。”
陈云轻轻摇了摇头,“建功立业乃为一国也,我心志向,普天之下,万物苍生,一切自然,故而陈云,一心向道,但求长生,雨润世间。”
此言一出,震惊满堂!
万物苍生,一切自然?
这番言论就如同老子所言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般,令人振聋发聩!
何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万物;自然气候,天象变化遵从宇宙间的“大道”运行;大“道”则依据自然之性,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
寻常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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