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灯笼灭了(1/2)
同一片月光下,不同的地域。
易尘在这边遥握月光之时,丰云城王府,此时也发生了亿点点小小的变化。
王大柱是丰云城王府的家奴护院,他本是滚石镇李家村的一个破落户,三岁母亲去世,十三岁父亲上山打猎,不慎被野猪咬死。
这让本就贫穷的家庭愈发雪上加霜。
家里穷得老鼠都不来,小偷进来都得掬一把辛酸泪,再留下两个铜板,主打一个穷得荡气回肠。
上过三年私塾,略通文字的李大柱看着破败的家,终于在一個星夜,看着一只灰鼠从自己家门口头也不回的溜走时,他积攒的委屈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他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卖身!卖身到了县城大户王家,改姓王。
虽然他父亲临死前拉着他的手,虎目含泪的说,希望他给家中留个香火,但是这家穷成这个样子,耗子都搬家了,他实在扛不住了。
都说穷不过三代,李家到了他这一代刚好第三代了,哪里还有什么香火?
穷则变,变则通。
族老们骂他贪图享乐,不顾家族传承,给别人当狗。
“呵呵,一群老棺材瓢子,给富贵人家当狗有什么不好?”
“若不是我略通文字,在一众卖身者当中,文化水平与他相当的身板没他壮,身板比他好的文化水平又没他高,这狗他还当不上呢。”
王大柱摸了摸身上的玄色锦衣,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十年打拼,当年的李家村泥腿子如今已经是丰云县王府的护院小头目了,不给别人当狗,这玄色锦衣,他这辈子都穿不上。
他又摸了摸腰间的佩刀,心中一阵遗憾涌来,靠着天生一副好身板,这十年他勤学苦练,终于在三个月前将王家给家丁修习的铁布衫修炼到大成的境界。
两个多月前,家主面色铁青的从珍宝街回来,手里拎着一只野鸡,后面他才知道,家主是被一个年轻道士给摆了一道,花一百两银子买了一只霸王鸡。
王大柱撇了撇嘴,大手按住腰刀,心中直呼可惜。
如果当时他在场就好了,只要能拦住那个道士,给家主找回场子,还怕得不到赏识吗?
他太想进步了。
他太想出人头地了。
他太想要银子了。
他太想览秀阁的小桃红了。
说起小桃红,如今二十四岁的王大柱内心就不由得一荡。
那皮肤白的哟,跟那豆腐脑似的,而且吹拉弹唱样样精通,让铁布衫大成的他都直呼顶不住,没办法,众所周知铁布衫是有极限的。
有的地方锻炼不到,有罩门,这不能怪他。
“真是让人难以忘怀的两分半钟啊。”王大柱看着圆圆的月亮,心思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可惜小桃红什么都好,就是太贵,他两个月的月俸才能去一次。
不过这不是小桃红的问题,是他的问题。
想到这儿,王大柱不由得瞥了眼身后的两个属下,王七和王八。
那天就是这俩玩意跟着老爷去的,竟然被那道人的威势慑住,不敢阻拦,真是两个白痴。
机会摆在面前都把握不住。
打不过是一回事,不敢出手又是一回事,这是态度问题,当狗都当不明白。
当家奴不动脑,一辈子都是家奴底层。
他王大柱就不一样了,脑子灵活,底线也灵活,滚石镇李家村的部分土地是王家的产业,有一年年头不好,天公不作美,粮食歉收。
是他王大柱一马当先,将老族长的四肢生生打断,这才把粮食收了上来。
这也让王员外看到了他的能力,勇于任事,心狠手辣,是他王府需要的人才,于是提拔了他做小头目,月俸也涨到了二两。
就在王大柱胡思乱想的带着人在王家府邸周围巡逻时,忽然柳树下一抹阴影引起了他的注意。
“什么东西,是谁藏在那里?给我滚出来!”
王大柱按住腰间的佩刀,大喝道,他身量高大,此时怒目圆睁,自有一番威势。
王家富贵,丰云县人人皆知,自然也就免不了吸引那些梁上君子过来偷盗。
这也是王员外养他们这些家奴护院,还请人教他们习武的重要原因。
伴随着王大柱的一声怒喝,那柳树下的阴影忽然静止,一动不动。
此时已是秋季末尾,柳树的叶子从翠绿已经转变成枯黄,像是一位已经年入古稀的老人,显得萧瑟又沧桑。
月光洒落,在柳树下投下大片斑驳的光影,但因为背光的关系,更多的还是黑暗,让人看不真切。
“装神弄鬼,再不出来老子砍死你。”王大柱麻着胆子提着灯笼朝着柳树走去。
如果不是王家大小姐喜欢柳树,王员外又是个女儿奴,这棵柳树早就被砍了,根本不会留下如此防卫漏洞。
院墙外种树,真是天才的创意。
不过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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