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章 超前的眼光(1/3)

夜色里,一队吐蕃骑兵下了高原,朝着远处疾驰。

且末河畔的且末镇在晨光中慢慢醒来。

且末镇原本是且末国的地方。

张骞出使西域,第一次将且末的情况带回内地。

自那以后,走商的商队就把且末这个地方当作一个可以休憩的地方。

越来越多的商队在这里停歇补给。

且末与内地的联系也不断加强。

隋朝强横的时候这里属于大隋。

等隋朝病入膏肓,这里就被吐谷浑拿走了。

吐谷浑的官吏在这里收税钱。

等吐谷浑被大唐灭国以后,这里就被大唐拿了回来。

然后这里就开始屯兵,五百余人的唐人和这里的各族人混居。

最忙的时候就是维护南来北往商队的安全。

不忙的时候就在这里屯田,种植白叠子。

再由商队带走售卖。

尼玛的部族就在这里。

如今的且末,尼玛部族是这里最大的部族。

可以控弦骑马的青壮有二千人,妇孺老幼有四千多人。

这些人都是他这些年慢慢的捡来的。

有高昌人,突厥人,吐谷浑人,波斯人,于阗人,吐火罗人等。

但如今,这些人都统一有了一个新的部族名字,大唐人。

有户籍的大唐人。

这些人因为年龄老了,因为生病等诸多的原因被他们以往的部族的赶了出去。

如今在尼玛的带领下成立了新的部族。

这群活下来的人很团结。

因为被遗弃过,他们无比的珍惜现在的日子。

这些人全部姓颜,颜色的颜。

据尼玛首领说这是先知的姓氏。

如颜·赫连著雍,颜·不方摄提格·麻灰汗……

当然,也有颜字开头,后面的名字几百字的名字。

如颜·阿布杜勒和木提塞尔阿布都和提塞穆里和克鲁拉姆离合......

尼玛部族很有钱,很富裕。

吃得好,穿得好,武器也好。

他们在这里屯田,也在这里杀人。

只要有抢劫商队的沙匪,他们就会出击。

尼玛是越抢越有钱。

等抢来的货物足够多,部族的商队就会出发。

到达兰州之后卸货,然后回来。

这都是无本的买卖。

尼玛每隔三年会去长安一趟。

给书院的先生们送颜料,送从天上掉下来的石头。

然后在书院里面住三个月。

给那些小娃娃讲三个月的故事。

那是尼玛最幸福的时光。

被人尊敬,被孩子们围绕着。

整条且末河水源地,这片富饶的土地,都是尼玛部族控制着。

曾经有人劝尼玛部族自立为王。

尼玛没有一丁点的犹豫,直接把劝诫自己的人给扒皮了。

自己的先知可召唤雷霆。

有掌心雷,那是神仙。

自己好好的神仙不当,去当什么王?

尼玛很聪明,他知道自己如今的一切都是先知给的。

现在的他依旧牢记当时先知的嘱咐,保护商道,杀匪患。

外面牲畜的叫喊声把尼玛吵醒。

尼玛推开身边的妇人,细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皮靴。

七八个蝎子逃窜了起来。

任凭他们逃的再快,也没能够逃得了尼玛的手心。

全部被眼疾手快的尼玛给塞到了一个大号的瓷瓶子里面。

这些小东西在西域虽然不算个什么。

天色一黑到处是它们的身影,伤害牛羊,伤害牲畜,也伤人。

但在长安,这些东西可是好东西。

有多少,他们都能吃的下。

真不知道他们的脑子是怎么长出来的。

他们竟然用来配药治病。

拎起热水壶,尼玛给自己泡了一大壶浓茶。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习惯,喜欢喝浓茶,味道越苦越好。

一把茶叶,喝到没味的时候,这一天也就过去了!

握着先知送给自己的茶壶,尼玛走出自己的屋舍。

远处玉带一样的且末河散发着鱼鳞一样银光。

“首领好!”

“阿达西,首领好呕撒~~哦kr~~~~”

清脆的弹舌声混合着问好声响成了一片。

如那远处的山峰,高低不平。

望着长安来的屯田使,两人轻轻的拥抱了一下:

“阿达西,我滴碰友~~~”

“阿达西,首领!”

夹着一块肉饼子,尼玛骑上马。

今日的任务就是沿着河道跑一圈,守住河流,就等于守住了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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