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饭店(1/2)

甘承业连忙接过合同,当看到大爷真签了,也是满脸惊讶,“领导,没想到您真把大爷搞定了,这也太厉害了吧。”

林意看着俩人,“这也算厉害吗?人家不搬,肯定是对利益的得失不满,你要找准病因,让人家知道,不搬更赚不到钱,那问题不就解决了吗。做生意本身就是这样,谁和谁都不是敌人,只要利益相符合了,那任何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

甘承业见到林意一下就说中了要点,连忙记在心中,随后又说道:“领导,接下来咱们去饭馆吧,饭馆区域是最难攻克的地方,要不要先进去看看。”

林意点点头,边走还边问,“饭馆的最主要矛盾是什么?”

甘承业掏出合同,“领导,您看,这是我们和饭馆签的合同之一,其中合同的期限大多都是三年,合同规定如果是三年内收回的话,我们得赔付一定的违约金,其中包含一部分的店铺装修费用。”

林意对这个情况有所了解,其实就门面而言,稍微好一点的地段里,都会存在一个转让费,尤其是店里可以使用燃气和明火的,转让费一般都会更高一些。

刚才的那个书店,就因为使用不了燃气和明火,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没有赔偿装修费用这个项目,赔付问题仅仅就是租金的问题。

而饭馆则不一样,因为可以使用明火,所以就会牵扯到装修的问题。

一个饭馆,前期的装修费用可不便宜,很可能要花费半年以上的净利润,如果合同还是按照一年签的话,那他们开个饭店,刚过一年时间,店面就被收回去的话,那除了一个幸苦费啥都赚不了,搞不好还会赔本,这谁肯愿意。

生意人嘛,肯定是利润为第一要义,觉得能赚钱才会干,觉得不赚钱,谁还会签这个合同,所以营房科的人研究后,才给出了这样一份三年期的合同。

林意研究完合同后,看向两人,“那就按照合同上规定的价格赔付不就完了,是店主接受不了赔偿金的额度吗?”

甘承业点点头,“很多店主得知要进行店铺收回的时候,都进行了二次装修,看样子是想多捞一点装修费。但我们是按照第一次装修的费用来走的,每年折价百分之三十三,今年是第三年,我们给他们的赔偿也是按照全年来折旧,应该是赔付给他们百分之三十三的费用,可他们又掏出一大堆新的装修费用单据,这我们怎么可能认呢。”

林意听到这话,嘶了声,“他们胆子这么大?走,进去看看。”

因为此时并不是周末,所以饭馆里比较冷清,部队里就是这样,消费主力都是义务兵,家属很少来消费的,况且家属从上到下,加起来也才几百人,平常的消费,根本不够饭馆维持下去。

饭馆老板见到林意三人,连忙走了过来,“几位同志,吃点什么?”

甘承业上前说道:“我们是财务科的,过来谈房租赔偿金的问题。”

饭馆老板这才看出来,“哦,是财务科的同志啊,我上次不是把单据复印件都给你们了吗?我不是不配合部队规定,但你们总得按照合同给我们相应的赔偿才行啊,部队总不会欺负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吧。”

店主这话一出,正吃面的两个少校军官转过头看了眼林意。

林意拿出合同,“老板,咱们合同上标明了只能报销第一次的装修费用,你二次装修的费用我们是不可能认的。”

老板既然敢二次装修,那就有底气,“你们签的合同是跟前任老板签的,他年前刚把店转让给我,说还有一年多的租期,我这才接下来的。结果我刚翻修好,你们就过来收房子了,还不给我赔偿金,这不是欺负人吗?”

林意听到这个说辞,有些纳闷,“你的意思是,上任店主在和你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告知你,房租会被部队随时收回吗?”

老板挠了挠头,眼神有些闪烁,“好像没有吧。”

林意看见老板的眼神就知道有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如果你确定没有的话,我们部队有专门的律师团队,可以跟你和上任老板调解的。

他没告知你这个条款,是他的错误,你的损失应该由他来承担,我不知道你们私下签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合同,但我们和第一任店主签下的三年期合同,可都是明明白白写出来的。”

甘承业立刻说道:“这家店的前老板是他的姐夫,我们都摸排出来了。”

店老板听到这话,连忙辩解,“是我姐夫又怎么样了,谁规定姐夫不能把店铺转让给小舅子了。”

林意摆摆手,“别扯开话题,你就老实说,你姐夫把店转让给你的时候,有没有说明这个条例,如果没说明的话,我亲自联系你姐夫,把事问清楚。”

店老板有点应付不过来,掏出手机,对着林意说道:“你们先在店里坐会,我进去打个电话。”

林意点点头,“去吧,我们在这等你。”

此时两位少校吃完了面,走到了林意面前,林意起初没当回事,旅里的少校多的不行,现在连营长都要中校才可以任职了,少校那就更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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