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二章 步步蚕食(上)(2/2)

之二十,如此类推,最高征收税赋达到百分之七十。

这套严苛的法令一经颁布,立刻引起诸多土豪富绅的强烈抵触,但刘存却不为所动,严令各郡县衙门不折不扣地执行,为此责成青州府的监察衙门,派遣官员四处查访,迫使地方豪强不得不把土地卖给当地政府,收回的资金大量投入到获利更高的工商业领域。

地方政府收回的土地转手租给无地民众,仍然按照“五年内征收百分之五十所得、满五年土地即归耕种者所有”的政策实施,此举获得广大民众的热烈拥护,政府的威信没有因为地方豪强的抵触而受到丝毫损害,反而因为获得大多数人包括小地主与富农阶层的拥护而增强。

各地豪强对刘存整治乐安郡等诸多豪强的血腥铁腕印象深刻,至今为止,没有人敢于与推行新政的各地官府作对,否则等待他们的只有没收所有财产、全家全族发配夷洲垦荒的命运。

正因为推行严苛的土地法令,各地都有转让土地和房产举家迁往辽东、江东或荆州定居的豪强,其中便包括年仅十岁的诸葛亮一家。

诸葛氏是琅邪望族,诸葛亮的先祖诸葛丰曾在西汉元帝时做过司隶校尉,诸葛亮父亲诸葛圭是青州名士。诸葛亮三岁母亲章氏病逝,八岁丧父。诸葛亮叔父诸葛玄为刘表属吏,获知兄长诸葛珪病逝后,向刘表请辞并赶赴青州照料诸葛圭后事,随后便留在青州照顾诸葛圭的遗孀及子女。

随着青州土地法推行,感觉利益受到损害的诸葛玄尽皆出售土地和地产,携带诸葛亮、诸葛均及两位侄女前往荆州,投奔刘表。

对于这些人的离去,刘存毫不感到可惜。

按照青州财政衙门的计算,占地千亩以上的地主豪强一家三四代人,直系亲属至少也有十几口,他们只需将土地控制在人均百亩之内,便可与普通民众同样享受纳税百分之十五的优待,负担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轻很多,至少不再需要忍受刘存当政之前的各级官府每年名目繁多的强行征派。

唯一令这些地主土豪心生不满的是,再也无法通过对佃户的残酷压榨而自肥。

其实,新法允许的百分之五十租金相当高,去掉百分之十的应缴税收和佃户百分之四十的收入,地主们还能剩下百分之四十左右,若是连这样的优厚收益都还不满足,也只有离开青州自谋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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