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一代女皇(2/3)
快。一年下来。上级来考核政绩,宰相看狄仁杰是个新来的。随便给了个低等级。狄仁杰的上级大理寺卿张瓘赶紧找宰相:“这不行啊,你给狄仁杰这个成绩不公平。”
宰相问:“他很能干吗?一年审了多少案子?”张瓘:“一万七千八百。”宰相大惊失色。可见这个数字多惊人。结果他把狄仁杰的成绩改为上下等。一个新手能达到上下等,可谓出类拔萃。后来狄仁杰那个神探的美名,就与他在地方和大理寺善于断案有关系。
这里顺便要一句,唐代的司法程序和今天的有类似的地方,一般刑事案件(当然,也包括部分民事案件,我国古代历来“刑民不分”)都是先交由事发地方政府审理(古代政府就是司法机关),
然后上报中央各个司法机关,其中狄仁杰所在的大理寺一般负责审理京师判处“徒”(唐代刑罚分笞、杖、徒、流、死五个等级)以上案件。以及金吾卫查办的案件,还有就是地方移送的死刑案件。
唐代官场有个好传统,就是并不讳言政府办案会有冤假错案,官员如果能纠正冤假错案,往往会被当做政绩加以宣传,而不是出于官官相护的目的而加以掩饰。
唐代司法机关也有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端,据很多案犯因为案件迟迟得不到审理,在环境恶劣的监狱里辗转哀号,度日如年。天长日久案件越积越多,被称为“滞狱”。
所以,狄仁杰以极快的速度审案,本身就是一种德政。他的到来大大提高了大理寺的工作效率,减少了“滞狱”现象,他因此获得了广泛的赞誉。
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来。就大理寺丞的职责而言,大部分案件应该不是狄仁杰亲手侦破。虽然唐代大理寺官员也时不时直接参与重大案件审理,但多数案件是在基层官吏审理完毕后交由大理寺复审。所以我估计狄仁杰的主要功劳在于审阅卷宗。从中发现疑点或者真凶,避免冤假错案,提高审判效率。胆量过人,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前面过,狄仁杰从性格执拗,一生坚持原则不动摇。这是他成功的要素之一。他引起皇帝关注的第一件事情就和他的性格有关。有两位将军,一个叫权善才,一个叫范怀义,误砍了昭陵的柏树,高宗知道后勃然大怒。
你到人家老爸坟头上砍树,人家能不愤怒吗?何况还是皇上的老爸。高宗下令,一定要严办这两个人。案件交给狄仁杰,狄仁杰按照律法条一审,认为应该免官。
高宗一听就炸了:“权善才砍昭陵的树,是使我陷于不孝的境地,必须杀头。”狄仁杰据理力争,保住了他们,那话得有艺术,他先给皇上戴高帽:“人都劝谏皇帝难,我看要是碰到桀纣那样的昏君就难,碰到尧舜那样的明君就不难,我今儿觉得跟您这事应该不难。”
好,给皇帝把套设下了——您不想当昏君,所以您肯定听我的,对吧?
然后继续给领导树典型找差距:“您看人家汉帝,有人偷了高祖庙的玉环,帝一定要把这人满门抄斩,执法大臣坚持按律法只能处死盗贼本人,最后帝不也答应了?”
“您再看人家曹丕当年,一个大臣劝谏他不要向河南移民,曹丕不听,这个大臣上去一把抓住曹丕的衣襟,曹丕最后还是答应了。
今儿这事我要是劝不动您,我都羞见前人了。”然后再晓以利害:“您今天为了一棵树杀两位将军,千年以后人们怎么评价您?我今天坚持原则,是为了不让您以后被人戳脊梁骨啊!”我全是为您好啊。
高宗让他又是戴高帽又是给台阶的搞得不出话来,最后干脆耍个赖:“我就是想杀这俩人,你今天给我来个法外施刑如何?”狄仁杰一听,冷笑一声:“律法是您制定出来的,就要遵守,哪能随便改变,朝令夕改,那天下岂不是要大乱?
您非要法外施刑,行!那干脆就从今天开始好了。”气氛越来越紧张,皇帝气得不得了,大臣们吓得不敢话,皇上有高血压,把皇上气出个好歹你狄仁杰负得起责吗?狄仁杰上司张瓘手里拿着笏板,使劲朝着狄仁杰挥动,那意思是:行了,别了,下去吧,皇上都急眼了。
狄仁杰还是不管,硬顶。最后还是唐高宗让步了,他:“卿能守法,朕有法官。”你能如此坚持原则,我有好法官了,于是命令史官把这事编入史书。
然后授予狄仁杰侍御史的官衔。唐高宗这人真是不错,性格是软了点,但是气度还是比一般皇帝强。这件事使得狄仁杰第一次走进了武则天的视野。当时唐高宗高血压日趋严重,病重时连眼睛都暂时失明了。
唐朝皇室的高血压是个家族病,很多皇帝都有这个病,除了高宗外还有高祖、太宗、顺宗、穆宗、宗、宣宗等,其他皇帝有没有不清楚,没有的都应该拉去做个亲子鉴定,血统可疑啊!
高宗病了,武则天开始帮助处理一些政务,这人绝顶聪明能干,处理得很得当,高宗对她很放心,由此开始将一些决策交给她去做。
武则天这时候“权与人主侔矣”,意思是权力和皇帝一样大。那么狄仁杰的举动,武则天自然是看在眼里。
若干年后在任命狄仁杰为宰相的诏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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