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 交易(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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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美吗?”伊丽沙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和沙哑,美丽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很美”杨亦叹了口气道。说实话伊丽沙的身体真的很诱人,尤其是如此半遮半露、若隐若现地展现在杨亦面前。差点让杨亦鼻血狂喷,化身为狼。不过看到她脸上的泪水,身体里的冲动就消失了大半,杨亦虽然喜欢女人,但却不喜欢强逼别人。杨亦今天总觉得塔尼亚公爵的态度有些奇怪,刚才已经隐约在心中猜到一些,不过还需要伊丽沙的证实。“那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什么交易?”
“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就可以得到我的身体。对了,忘记告诉你了,我还是处*女。”伊丽沙突然笑了起来,不过里面却隐藏着深深地痛苦和悲哀。“难道你不觉得太突兀了吗?我们好像才是第一次见面吧”杨亦不为所动地道。“哈哈,真的突兀吗?反正我的身体不给你也会给别人的,也许是老得快掉牙的老头、肥胖如猪猡兽的商人,或。至少你比他们顺眼多了。”伊丽沙的笑声中满是疯狂之意。“你不是塔尼亚公爵的孙女吗?”
“哈哈哈,孙女吗?其实我母亲只是公爵上的一名普通侍女而已,而且八年前就被人害死在公爵府。”伊丽沙痛苦地讲述着,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到地上。其实伊丽沙说的事在拉舍维尔世界,贵族中是很普遍的,只是杨亦没想到自己会被突然牵扯到其中而已。拉舍维尔世界的一些制度和地球古代的华夏很相似,尤其是嫡和庶方面。华夏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度,但各个妻子之间的地位不平等,这种差别就是嫡庶之分。嫡是指正妻及其所生子女,庶指姬妾及其所生子女。
华夏的一夫多妻最初只流行于贵族阶层,平民多为一夫一妻,称“匹夫匹妇”。正常情况下一夫多妻的家庭里面,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位正妻,称为嫡妻,(宋代之前只有少数人因特殊情况得到皇帝许可而有地位相等的左右夫人)。正妻与丈夫地位平等,在服制,车制等礼仪制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皇后的袆衣和皇帝的十二章衣,其裨、纽、约、佩、绶等配件便是完全相同的。在宋元之前多数朝代,无特殊许可而有两位正妻的行为,会被处以一年以上徒刑和相应的杖刑处分,并被强制离婚,但后世渐趋宽松,明清时期有不少男性都有平妻。
男子娶妻子,一般需要娶背景相当的女子,娶亲之时,通过婚书写明双方家庭门第、嫡庶、年龄等资料。于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弄虚作假,娶到不相称的女子,无论女方地位高于还是低于男方,这段婚姻通常都会被强制解除,且追究作假一方的法律责任。娶妻仪式非常郑重,包括聘书、礼书、迎书等三样文件(三书),经过纳采、问名、纳吉(又称过文定)、纳征、请期(又称乞日)和亲迎(或迎亲)六个步骤(六礼)。有时男子还须亲自射雁以供奠雁仪式之用,有些朝代男子需准备诗歌做催妆诗之用。
正妻不能降为妾,通常只在犯七出的情况下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出,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出(三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高,后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除正妻以外的其他配偶就是庶妻,但通常称作姬妾,按地位从高到低有媵(正妻的同族陪嫁女子)、妾的区别,另外亦会有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婚姻仪式的女性,多为婢女或ji女等贱民女子,近似现代的情妇,有时也被称为妾,或称侍妾。
妾一般是男子娶地位低于自己的女子,不经过三书六礼,而以较简单的仪式纳为配偶,称为纳妾,经过正式仪式所纳的妾又称为侧室。妾可以买卖,但妻子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为妻,否则男方可能被处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子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后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代,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情况更普遍,也有男子买卖妻子的情况出现。婢女则是男子纳地位卑贱的女子,比如家里的婢女或者买来的歌ji,这些女子因为身份原因,属于贱民阶级,不能做士人之妾,只能做婢女或宠姬,近似情妇。
妾和婢女之间有区别,地位不能互换,以婢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子以后,才可以立为妾。婢女一类的妾常被买卖或转赠他人。比如苏轼就曾把两个已怀孕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云在继室王闰之死后,于家中地位却等同正室,只是没有正妻的名份。正妻生的子女叫嫡子女,妾所生和婢女所生子女即是庶生子女。嫡长子具有继承权,狭义的嫡子仅指嫡长子,广义的嫡子指嫡妻所生子女。选择继承人的行为被称作立嫡。
立嫡的顺序是:嫡长子最先,嫡长孙次之,其他嫡子再次之,然后按庶子,嫡幼孙,嫡庶孙的顺序往下排。元以后,庶子开始享有继承权,但仍比嫡子低一等。不过,即使在元以前,普通家庭也往往不是由嫡长子继承全部财产,而是几个嫡子按照父亲或者家族长老安排,分配财产。嫡女地位比庶女高,比如皇家嫡出公主和庶出公主,其封地陪嫁均不相等。贵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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