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圣人】(4/4)
官发财,且在尚武的南北朝时期,这是入仕的主要途径。也就是说,当兵有人管饭,还不干活,是最有前途的工作,所以这项职业很受追捧。
这种军队体制的优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军队战斗力,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军事技术专业化。
让一个临时被征召来,平时使惯了锄头的农民,与一个整天舞刀弄枪的职业军人对打,谁会占上风,不用多说。
当然,还有的优势就是,这些府兵做为尉迟大人府上的兵,多半是尉迟迥大人决定他们个人的前途的。
而关中地区的人,打仗成了他们生活中的家常便饭,这是不同于其他地方府兵之处。
所以这些关中人,愿意为尉迟大人力战,是不足为怪的。
不仅如此,尉迟迥还有一万多人的亲兵,都戴绿巾、穿锦袄,号称“黄龙兵”。
这应该是从当时常见的重甲骑兵,演化出现的新式骑兵,即轻骑兵部队。其最大特点在于机动、灵活,以及实用。
这是正真意义上的尉迟迥府上的家族军队。
这些兵不仅没有赋役,而且还有军饷,是尉迟大人掏腰**的。他们不在国家军队编制内,所以都是铁杆,只以尉迟大人马头是瞻。
仅从服装上就可以来:黄龙兵的锦袄都是黄色的。
而韦孝宽所带领的七总管府兵组成的杂牌军,来自五湖四海,衣服颜色,那真是五花八门。
这就是区别。
同为府兵,在兵源上,与之相比,是不同的。就象我们常说的学生生源不同一样,且素质上的问题,要想提高,空间很小。
两相比较,韦孝宽会认为,这仗最好还是别打了。
因为打仗是为了取胜,而不是为亮肌肉,更不是为了丢人显眼
还有就是,韦名将一辈子辛苦得来的名将美名,弄不好会毁于一旦。
打破这一尴尬局面的,是这韦名将阵中,有一员武艺超群的猛将杀出。
若非如此,这一仗的结果会怎样,还难说。
本人对武侠很感兴趣,但是对有关“武艺”的说法,总是感觉有些模糊。
读些真实点的历史,不包括古人所写的演义,今人创作的之类,总是会发现,所谓武艺,其实在真正的战阵上,并不会让一个传说中的人物,杀别人,如同切瓜,而被别人杀时,却刀枪不入。
如果真象所传说的那么神,仗就没法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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